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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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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从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殷峻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预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8.74%,主要系前期预付款项转入资产投入使用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48.89%,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8,312,000.00元,期初余额为0,主要系报告期内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对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60万元;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对江西贝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171.2万元;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对深圳研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74.57%,主要系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前期投入费用所致;

5.无形资产较年初增长149.78%,主要系ERP软件转入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53.62%,主要系办公室装修费及苗场土地租金所致;

7.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33.71%,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219.73%,主要系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9.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9.96%,主要系预收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50.21%,主要系营改增所致;

11.股本较年初增长106.67%,主要系公司实施送转与员工股权激励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5.52%,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70.86%,主要系营改增所致;

3.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6.42%,主要系报告期内工薪增长及计提了员工股权激励形成的管理费用;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1.24%,主要系市场利率下行所致;

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9.13%,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收入增长,且公司于2015年底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享受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而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按照25%的税率计提了所得税;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本期计提了相应的股权激励形成的管理费用,对净利润具有一定影响。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9.5%,主要系本期加快工程回款所致;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72.37%,主要系武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前期投入费用所致;

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3.82%,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新股所致;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39.51%,主要系报告期内分配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6月15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7月9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并于2016年7月22日授予完成。

2.2016年3月2日,公司与遵义市林业局、遵义市园林绿化局签署了总投资额为60亿元的《生态景观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收到来自遵义市绥阳县慧丰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绥阳县洛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区项目(施工、设计一体化)”和“绥阳县城市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设计一体化)”的中标单位。中标上述项目将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与遵义市林业局、遵义市园林绿化局签署的《生态景观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相关项目的落实工作。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文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从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李从文先生拟共同对佛山领南花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参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李从文先生、赵文凤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6-055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邮件、电话形式发出,201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鄢春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从文先生、赵文凤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亦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本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6-05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李从文先生共同对佛山领南花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增资。其中公司出资1,199.91万元,占标的公司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24%,其中369.4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30.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从文先生出资250.00万元,占标的公司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5%,其中76.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3.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李从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本次与公司共同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从文先生、赵文凤女士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从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55万股。除此之外,赵文凤女士为本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与李从文先生为夫妻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8万股,李从文、赵文凤夫妇通过全资控股深圳市万润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20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65%。

李从文、赵文凤夫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663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3.0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领南花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流潮水口村水口路21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高华

注册资本:1,092.90万元

主营业务:花卉交易及展示场地租赁、市场经营管理服务及旅游项目开发管理,主要为花卉交易市场入驻商户提供场地出租、为交易市场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以及开发运营管理花卉旅游项目。

(二)行业情况

近几年,家庭和个人花卉消费稳步增长,我国花卉消费市场潜力巨大。2013年全国花卉销售额达到1,288.11亿元,2009-2013年的复合增长率为15.66%。根据《全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规划,2015年,我国花卉总销售额达到1,700亿元;到2017年,我国花卉销售额有望突破2,000亿元。另外,规划中还提出,根据资源、区位、交通、市场、信息等特点,在北京、上海、广州、昆明等地培育一批国家级花卉市场。目前,广东省为全国十大花卉产区和全国最大的花卉集散地。

近年来,随着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花卉文化因旅游热也被不断开发和利用起来,越来越多的游人开始青睐花卉旅游。因此,花卉旅游成为会展、节庆、生态旅游中的新兴旅游项目,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三)标的公司经营模式及现状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3日,主要从事南海花卉博览园投资建设及运营。南海花卉博览园地处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流潮村,位于佛山一环东线与里广路交界处东南面。南海花卉博览园致力于打造涵盖景观大树、花卉、资材等花卉上下游产业链及周边产业链的一站式采购平台,在功能上建成集高档花卉生产、花卉展销、科技示范、现代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园区。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花卉交易市场土地租赁、市场经营管理服务以及花卉公园旅游等。标的公司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所属部分土地承包权,并签订土地租用合同后,全部土地资源分为三期开发利用。标的公司规划一期约700亩、三期约250亩土地用于向交易市场入驻商户出租,并提供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获取土地租金及管理服务费用,标的公司规划二期约300亩土地开发为花卉旅游公园,获取公园门票及配套收入。

目前,标的公司已基本完成一期土地与交易市场入驻商户的土地出租协议的签订,入驻商户已逐步开展场地建设工作,预计2016年底或2017年初开始对外营业。

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来自于大型花卉交易博览园区,具备二十年花卉专业交易市场推广及运营管理经验。

(四)主要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元)

(五)股权结构

标的公司增资前股权结构如下:

上述人员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六)增资方案

公司与李从文先生共同出资1,449.91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其中公司出资1,199.91万元,占标的公司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的24%,其中369.4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30.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从文先生出资250.00万元,占标的公司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的5%,其中76.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3.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标的公司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四、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交易的目的

1.公司发展战略向旅游方向拓展,标的公司已获得其所用土地承包权,掌握土地资源,土地地理位置优越,投资标的公司是公司业务向主题公园或园艺旅游方向的尝试。

2.广州为花卉交易集散地,标的公司一期项目业务收益有保障,投资风险降低。

3.标的公司在业务开展、花卉采购及项目建设等方面可与公司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4.公司与公司股东共同投资可共担风险。

(二)存在的风险

1.资金阻碍业务发展风险

标的公司后续项目建设需投入资金,标的公司存在资金紧张而限制公司发展的风险。

2.市场竞争影响公司业绩风险

标的公司在建的南海花博园项目处于广州佛山交汇处,广州和佛山市政府均在城市周边大力推动花卉公园建设。随着城市周边花卉公园数量的增多,城市周边花卉旅游市场竞争逐渐激烈,存在市场竞争导致标的公司花卉旅游业绩下滑的风险。

3.规划业务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标的公司在建的南海花博园项目采用相对较为传统的出租土地建设花卉交易市场的商业模式,该模式发展随着线上花卉交易等新形式的出现,可能未来发展不如预期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花卉消费的快速增长推动花卉交易市场以及花卉旅游行业的发展。南海花博园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辐射人数较大。标的公司团队拥有多年花卉行业管理经验,有利于公司的品牌推广和运营,在风险较小的情况下,推动包含旅游等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在旅游方向上的探索和经验积累。投资具有一定收益预期,标的公司经培育可能带来投资收益。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和李从文先生自有资金。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从文先生共同投资可共担风险,增加中小股东对项目的信心,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本次增资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签署的合同为《佛山领南花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称“协议”),主要内容为:

甲方(原股东):赵丽君、王高华、吕志耘、王建新

乙方1(投资方):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投资方):李从文

丙方:佛山领南花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增资情况

1.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原股东一致同意将丙方的注册资本由原1,092.90万元增加至1,539.30万元,并一致同意乙方1、乙方2作为丙方投资方,对丙方新增注册资本进行认购。

2.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投资方共同以现金1,449.91万元(即增资价款)向丙方进行增资,其中446.4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03.5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本次增资投资方增资金额如下:

乙方1出资1,199.91万元,其中369.4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30.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1占丙方24.00%股权。

乙方2出资250.00万元,其中76.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3.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2占丙方5.00%股权。

4.增资价款的支付

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投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丙方指定的验资账户足额汇入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款。

丙方在收到投资方的增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投资方出具并送达加盖丙方公章的增资款收据,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增资价款进行验资。

(二)各方约定

1.协议各方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及原股东同意并采取必要行动或提供必需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股东会或临时股东会)将乙方1委派的2名人员任命为丙方董事,该董事具有投票权和其他完整董事权利。

2.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各方应积极考虑在未来业务发展中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相互进行业务支持。

3.丙方及原股东应全力推动并配合与丙方原股东投资的其他类似业务的后续整合合并事宜。

(三)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各方约定、义务和责任,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情形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15年度与李从文、赵文凤发生的日常关联租赁事项仍在执行中,2016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未发生新的关联租赁事项。

2.2016年2月26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投资”)与公司董事长李从文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田守能先生投资入股江西贝融循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融循环”)。其中文科投资出资壹仟壹佰柒拾壹万贰仟元(11,712,000元),占贝融循环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的2%,其中1,464,000元计入注册资本,10,248,000元计入资本公积;李从文先生出资贰佰肆拾万元(2,400,000元),占贝融循环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的0.41%,其中3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2,1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田守能先生出资壹仟伍佰壹拾陆万捌仟元(15,168,000元),占贝融循环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的2.59%,其中1,896,000元计入注册资本,13,272,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3.公司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三十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内的借款,由李从文、赵文凤、深圳市万润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创景园艺绿化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李从文、赵文凤、深圳市万润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创景园艺绿化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未超过该额度。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从文、赵文凤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从文先生、赵文凤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李从文先生共同对佛山领南花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事项,本着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增资价格主要由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有利于分散和共担风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未来可能会产生协同效应,相互促进发展。鉴于文科园林及其子公司后续存在与标的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可能,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未来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到我国宏观经济波动、与资本市场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动、标的公司行业的不利变化、相关上下游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标的公司自身经营不善以及公司与标的公司协同效应无法有效整合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投资失败、投资无法收回、资源整合不利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和经营业绩。保荐机构提示投资者注意该项对外投资的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6-057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