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志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缓

日期 2016-10-26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4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6-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以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并以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公告(临2016-046)》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47)》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4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伟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6-04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并以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并以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公告(临2016-04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4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4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按照证监会公告[2016]2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最新要求,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事项已经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上述公司《章程》涉及经营范围变更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4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并以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其中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8,000万元和17,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临2016-0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16-015)》。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求,2016年度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有所调整,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并以资产抵押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4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公司持有其91.67%股权),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7,000万元。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443.1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17,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其中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临2016-0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16-015)》。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授信担保方式有所调整,由公司子公司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刷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142,088.86万元,负债总额为54,501.7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1,11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326.62万元),资产净额为87,587.08万元,营业收入为96,814.14万元,净利润为7,247.4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6年9月30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142,786.27万元,负债总额为51,088.6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851.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9,776.91万元),资产净额为91,697.60万元,营业收入为87,201.64万元,净利润为4,947.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中深圳博敏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请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16-015)》。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为公司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896.69万元(除上市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5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453.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8%。(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三)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下午2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1日

至2016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16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9:00-11:30,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注明“博敏电子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16年11月9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

会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编:514768

邮箱:BM@bominelec.com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