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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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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海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5月12日,银泰资源股份公司(简称“公司”或“银泰资源”)、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蔚矿业”)、沈国军、王水、李红磊、程少良、上海趵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北京签署了《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拟将盛蔚矿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268,000 万元。

2、2016年5月12日,公司和盛蔚矿业签署了《借款协议》,公司向盛蔚矿业借款人民币4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放款之日起36个月,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付息,利息支付方式为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次借款是为满足盛蔚矿业资产收购资金所需。

3、2016年5月16日,公司、盛蔚矿业、Sino Gold Mining Pty Limited及Eldorado Gold Corporation签订了《SHARE PURCHASE AGREEMENT》,盛蔚矿业拟购买Sino Gold Mining Pty Limited持有的Sino Gold Tenya (HK) Limited78.95%股权、TJS Limited100%股权、Sino Gold BMZ Limited100%股权,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盛蔚矿业完成对境外资产收购的交割后,银泰资源再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除银泰资源外其他股东持有的盛蔚矿业剩余股权。

4、2016年9月22 日,盛蔚矿业股东李红磊与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红磊将其持有的 65,000万元股权转让给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由于李红磊尚未履行出资义务,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受让股权后需履行全部出资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5、2016年9月22日,沈国军、程少良与王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盛蔚矿业股东王水将其持有的 32,000万元股权转让给沈国军,将其持有的 3,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程少良。由于王水尚未履行出资义务,沈国军和程少良受让股权后需履行全部出资义务,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1 元。

6、2016年9月22日,公司、盛蔚矿业、沈国军、王水、上海趵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程少良、上海巢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惠为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温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共青城润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盛蔚矿业注册资本由268,000万元增加至 451,000万元。

7、2016年9月22日,公司与盛蔚矿业签署了《关于矿业项目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为保证盛蔚矿业收购资金的充实,公司再向盛蔚矿业提供不超过31,000万元借款用于本次矿产资源收购,连同已向盛蔚矿业提供的49,000万元借款,使借款总额共计不超过80,000万元。

8、2016年10月18日,银泰资源与沈国军、王水、程少良、北京惠为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趵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巢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温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润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银泰资源拟以发行股份作为支付对价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盛蔚99.78%的股权。交易各方初步商定上海盛蔚99.78%的股权交易作价为450,0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前,银泰资源持有上海盛蔚0.2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银泰资源将持有上海盛蔚100%的股权,并间接控制上海盛蔚拥有的黄金勘探、开发及生产业务。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杨海飞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6-107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