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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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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12 900905 公司简称:老凤祥 老凤祥B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石力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晓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1.应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2,167,555,383.47 元,增加比例为475.06%,增加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9月下旬订货会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38,861,230.36 元,增加比例为66.44 %,增加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孙公司上海老凤祥翡翠珠宝有限公司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5,046,479.65元,减少比例为 100.00%,减少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期末应收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316,468.24元,减少比例为 100.00%,减少原因为:主要系上海中铅月浦制笔零件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4,732,087.50 元,增加比例为171.35%,增加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装修工程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920,628,557.45 元,增加比例为 67.79%,增加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494,223,301.48 元,减少比例为63.50%,减少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 9,807,829.55元,减少比例为 45.85%,减少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期末借金预提利息减少所致。

9.应付股利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839,468.60元,增加比例为3,908.11 %,增加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期末应付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10.专项应付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359,897.51元,减少比例为99.43%,减少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工艺美术有限公司项目支出增加,余额减少所致。

说明:

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6年1-9月发生数比上年发生数减少37,015,175.59 元,减少比例为453.35%,减少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后市值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 2016年1-9月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13,197,162.83 元,增加比例为 53.14%,增加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期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及红利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2016年1-9月发生数比上年发生数增加35,722,414.62 元,增加比例为 77.92%, 增加原因为: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的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6 年1-9月发生数比去年同期数减少 1,511,116,445.28元, 减少比例为 311.36%,减少原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6年1-9月发生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26,881,275.09 元,增加比率为112.89%,增加原因为: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长幅度大于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增长幅度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6年1-9 月发生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934,505,751.04 元,增加比率为239.12 %,增加原因为: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7月29日,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凤祥有限”)使用短暂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 议案》;2015年8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这一议案,同意老凤祥有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华山路支行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工商银行“财智快线”业务服务协议》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端客户服务内容备忘录》,老凤祥有限使用短暂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生产经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申购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即2015年8月27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分别披露的2015-012号和2015-016号公告)。

报告期内,老凤祥有限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委托理财期限内于1月4日申购了第一笔工银货币(代码为482002)5亿元,并于1月11日赎回,实际获得投资收益为290,700.72元;于2月2日申购了第二笔工银货币(代码为482002)3亿元,并于2月18日赎回,实际获得投资收益为369,153.75元。上述二笔委托理财业务投资收益合计为659,854.47元,已在本期确认收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黄浦区国资委对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标的资产所涉的权属瑕疵、特殊类型的房地产作出相关承诺,包括对1处权属存在瑕疵的房地产(北京西路311号)及三类特殊类型的房地产(划拨用地江川东路783号,空转用地漕溪路260号、广东路434号底层前间、广东路438号底层前间、福佑路239号102、105、402及4楼屋顶、上南路3300号、侯家路26号、漕溪路258弄26号,承租公有非居住用房南京东路432-438号底前部房屋、金陵东路327号底层房屋、南京东路353号底层、第三层、第八层部分房屋、番禺路801弄13号102-104底层房屋、豫园老路14号底层、二层阁楼房屋、南京东路432-438号房屋、江西中路105号房屋、河南中路279号底部房屋)未设置承诺期限,无限期地保证该等房地产在未能保持现状而给本公司带来损失时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同时,黄浦区国资委作了未设置期限的兜底承诺,无限期地保证因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涉的权属瑕疵、特殊类型房地产而给本公司带来的一切损失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截至本报告期,上述承诺仍在有效期内,且黄浦区国资委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同时经自查,公司和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力华

日期 2016-10-27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