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27 公司简称:大东方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兵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精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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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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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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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经济复苏缓慢、市场增长乏力、消费多样化分流等诸多因素,公司主营板块通过强化客群维护,积极引流提升人气,以实现促销增盈,同时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以稳固核心竞争力。其中:大东方百货业务板块调整经营思路,回归零售的本质,以“消费者为中心、商品为本、服务至上”,围绕“精致百货”的定位、“精心管理、品质经营”的目标,提升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东方新纪元汽车业务板块一方面加强现有“4S店”体系等存量业务模式下的挖潜增效,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业务转型,结合“O2O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拓展“汽车后市场”、“二手车交易”、“汽车金融”等新的业务模式和增量业务,以储备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三凤桥食品业务板块稳健营收及品牌影响力,在做实线下经营、初步拓展线上分销的基础上,提升内控、推动转型,为“三凤桥O2O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做好准备。报告期内7-9月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 21.18 亿元,比同期上升9.92%,1-9 月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 64.54 亿元,比同期上升 4.88%。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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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长38.22%,主要是公司本期通过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比年初下降37.94%,主要是子公司东方电器持有的股票公允价值下降。
(3)应收票据比年初增长 100.00%,主要是子公司新纪元汽车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4)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 96.88%,主要是汽车板块预付采购款增加。
(5)其他应收款比年初下降69.17%,主要是参股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下降40.49%,主要是期末留底税款减少。
(7) 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 1185.76%,主要是本期子公司东方汽车新增在建工程所致。
(8)开发支出比年初增长222.53%,主要是快修平台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下降 33.33%,主要是本期摊销所致。
(10)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31.79%,主要是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 52.02%,主要是去年预提的年度考核奖金在本期已发放。
(12)应付利息比年初下降48.04%,主要是本期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3)资本公积比年初增长512.61%,主要是公司本期通过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溢价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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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89.80%,主要是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较上期减少。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 131.30%,主要是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30.19%,主要是经营业绩增长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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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42.15%,主要是收到的保证金同比增加。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1617.20%,主要是本期减持参股公司江苏有线154.97万股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19.21%,主要是参股公司分红同比增加。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去年同期处置东方
汽车子公司及伊酷童收到的款项。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67.67%,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东方汽车参股公司资金占用费利息收入。
(6)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去年同期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所致。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去年支付的投资款。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00%,主要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74.48%,主要是去年同期分红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6 号),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5,454,54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999,986.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45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549,986.88 元。募集资金于 2016年 8 月 12 日到账,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16]B136 号】。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兵华
日期 2016-10-26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6年10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高兵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会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张鸣、独立董事杨芳、董事蒋海龙先生因另行公务,会前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龚晓航、董事长高兵华代为发表意见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大东方股份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11月17日(周四)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审议内容为《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11日(周五)。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6-02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3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新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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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门店减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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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门店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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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增加门店情况(或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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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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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本公司主营以商业零售及服务为主,主营业务集中在以无锡为核心的江苏省内地区。
注: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27证券简称:大东方公告编号:2016-02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7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7日
至201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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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1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以上议案内容将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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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二) 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除公司现场登记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在有效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快递等方式确认登记,登记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9:30—16:00,登记地点为公司八楼董事会办公室。(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有利于公司进行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以更好地保障股东参会。)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八楼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001
联系电话:0510-82702093
联系传真:0510-82700159
联系人:陈辉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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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