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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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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鹏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惠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因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16年3月11日实施完毕,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增加至400,000,000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表中的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均按最新股本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6)粤0305民初6421号]及《起诉状》等诉讼文件。南山法院已受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请求,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积极应对上述案件,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案件尚未结案。

2、公司原控股股东新余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顺威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过户完毕,蒋九明合计持有公司11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文菁华通过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00,238,3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0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15:00至2016年10月2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主持人:董事曹惠娟女士。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5,726,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316%。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87,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4,738,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46%;

3、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1发行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3.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3.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3.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3.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3.6限售期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3.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3.8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3.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3.10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55,7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方啸中、黄晓静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