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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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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2016-004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郝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运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竞价收购资产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参与竞价收购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属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91号资产,包括无形资产(24032.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相机决定具体竞价事宜。(公告刊登于2013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详见《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3-008号、《公司关于拟竞价收购资产的公告》临2013-009号)

根据201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的授权,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参加了上述资产挂牌转让活动,竞价取得上述资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0,050万元。(公告刊登于2013年7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详见《公司关于竞价收购资产结果的公告》临2013-010号)

目前进展情况:本报告期内,持续跟进沟通协调上位规划调整事宜;联系国内商业业态规划公司,就该项目规划和开发产品进行咨询论证。公司将控制进度,择机开发。

2、201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武昌中南路中商广场房地产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水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抵押贷款,最高期限为十年,用于中商广场第三期扩建工程和项目建设。(公告刊登于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详见《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4-015号)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与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水果湖支行协商一致,同意在资产抵押物不变基础上,增加贰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和不超过伍仟万元的非融资类担保专项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与工商银行具体协商。(公告刊登于2016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详见《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6-013号)

目前进展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向工行水果湖支行贷款余额为20,970万元。

3、2015年4月7日,公司作为原告,针对湖北凯瑞矿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公司的诉讼主张正式立案,诉讼金额为848万元。 (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前进展情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湖北凯瑞矿业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支付工程费用及设备价款2,598,194元,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27,850元。目前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双方已上诉至湖北省人民法院,二审已开庭,未判决。

4、2015年11月13日,丹江口鑫东来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针对丹江口市文体商健广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针对丹江口鑫东来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主张正式立案,诉讼金额为700万元。(详见2016年3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目前进展情况: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向丹江口鑫东来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共计532万元。目前,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至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将此案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现未判决。

5、公司作为原告,针对武汉和天源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华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硚口区法院针对公司的诉讼主张正式立案,诉讼金额为1,038万元。(详见2016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目前进展情况:案件已由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法院调解,和天源公司向我公司支付9,985,644元,华运房地产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6、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发布《关于连降暴雨对公司影响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内容为:2016年6月30日起,武汉市持续降雨,7月5日晚到6日又遭遇暴雨袭击,城区渍水严重,道路交通基本瘫痪。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展开应急救灾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两家超市因所在区域地势较低,箱涵雨水倒灌,冲毁防水设施,导致店内积水,对店内商品、设施设备等财产造成一定损坏。预计中商平价营业收入减少约1,000万元(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目前进展情况:两家超市分别于2016年7月11日和9月4日恢复营业。财产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后,已预付赔款200万元。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