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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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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官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7月5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签署了《外河坪征地项目商品房购买协议》。向城投集团提供上城时代二期C区20套住房(其中一房13套,二房7套)作为拆迁安置房源待选(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拆迁户最终选定三套房源(一房2套、两房1套),总计价格724230元,公司已分别与拆迁户签订了《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2、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会展中心953㎡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公司重庆会展中心置业公司(以下简称“会展置业”,本公司持股40%)的“国汇中心”项目在与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项目两个地块连接处上空,建设了一个占地投影面积约953㎡,建筑规模1401.9㎡的构建筑物,占据了会展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约953㎡边角土地的上层空间。为解决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事宜,重庆市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南岸区国土局”)拟采取有偿收回本公司该953㎡土地后再出让确权给会展置业(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与南岸区国土局签定了《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补偿价格确定为741.7万元(最终补偿价格以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公司已将国土证交还给了南岸区国土局。

3、201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会展中心置业公司各方股东共同增资7800万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会展置业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向会展置业总计增资7,800万元,即:本公司占40%股权,增资3120万元;重庆丽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占22.5%股权,增资1755万元;福建中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原股东森源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占17.4%股权,增资1357.2万元;重庆海航中弘投资有限公司占20.1%股权,增资1567.8万元。增资完成后,会展置业的注册资本由24,117.49万元变为31,917.49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截止2016年3季度末,会展置业公司已到账增资款项6800万元,目前尚余1000万元增资款未到账,工商手续未办理完毕。

4、2015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201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16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6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6日、2016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5、2016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14渝发债"2016年付息公告,8月12日,公司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实施了付息。

6、2016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司控股公司会展置业于2008年通过转让方式取得重庆市南岸区原槽房沟社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11,97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计价建筑面积为64,724.56平方米(已缴纳土地出让金)。会展置业在该地块上进行了重新规划设计“重庆国汇中心”项目(含五星级酒店及商务写字楼),总建筑面积由64,727.56平方米调整为140,680.3平方米。会展置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0]113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有关文件精神,对超建筑面积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约2.53亿元进行了计提,并计入了当期财务报表。“重庆国汇中心”项目建成并竣工验收后,根据房测报告,项目地上建筑面积增加59,085.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增加16,867.29平方米,需补缴地价款6,29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6,291.2358万元、评估费3.76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会展置业公司已于9月23日完成全部出让金及税费缴纳,已于9月29日取得不动产权证,目前正在进行分证工作。

7、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三峡银行北部新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并可分期上贷,贷款利率为5.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8、2016年9月29日,公司披露收到参股公司重庆诚投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关于法院已受理再生能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通知》,主要内容:我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渝05民破60号,法院认为再生能源公司对城投集团公司负有到期债务且不能清偿属实,即法院已受理申请人城投集团公司对被申请人再生能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由于再生能源公司长期亏损,本公司已分期确认了应承担的再生能源公司净损益,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再生能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0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9、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福公司”,本公司持股50%)转来的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渝0108民初字第9149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渝05民终04612号]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告知书》[(2016)渝0108执2373号]等法律文书,朗福公司作为被告因原告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公司”)诉“山与城项目三期2标段总包工程”及“山与城项目3.1期2标段室外挡墙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朗福公司逾期未支付建设工程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判决如下:1、被告朗福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海公司工程款19,918,423元;2、被告朗福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海公司违约金3,352,839元;3、驳回原告山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朗福公司负担141,310元。目前,朗福公司已向山海公司支付工程款19,918,423元,违约金3,352,839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146,310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19,6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90,837元,共计23,528,009元。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渝0108民初字第9149号]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渝05民终04612号]判决的相关法律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平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16-057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