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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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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树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0月17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宜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宜康”)与太平水印(上海)养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凤凰宜康养老养生社区咨询顾问合同》。无锡宜康项目作为公司第一个养老地产项目,对于公司战略转型意义重大,与太平水印(上海)养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首次合作,引入中国太平的养老保险运营、养老产业投资的丰富经验和美国水印公司先进的养老社区开发和管理经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在养老产业领域实现强强联合,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1:凤凰集团在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存续期间,不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凤凰置业相同的业务,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有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凤凰集团的其它下属公司、企业和单位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注2: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凤凰集团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凤凰置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凤凰集团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凤凰集团应督促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杜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发生。

注4:凤凰集团亦已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与本公司做到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五独立”,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为维护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凤凰集团承诺如下:(一)凤凰集团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存续期间,不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凤凰置业相同的业务,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有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凤凰集团的其它下属公司、企业和单位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二)在完成本次国有股收购、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后,凤凰集团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凤凰置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凤凰集团将一律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并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5:为了提升凤凰置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减少与凤凰集团的关联交易,凤凰集团做出了如下承诺:1、截至2009年5月底,凤凰集团对凤凰置业提供的一年期借款余额为6.76亿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如凤凰置业确需继续借用,凤凰集团同意其展期至相关借款对应项目开发完成为止;2、在凤凰置业借款对应项目开发完成前,凤凰集团同意凤凰置业可根据项目运作情况灵活选择还款时间、金额等方式;3、自上述借款起始日起一年内为借款免息期。免息期届满后,凤凰置业如确需继续使用借款,凤凰集团将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凤凰置业收取借款利息。同时,凤凰集团还承诺:今后凤凰置业增加新的土地储备需要凤凰集团资金支持时,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凤凰集团可通过认购股份或提供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借款等方式继续向凤凰置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注6: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凤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400万股(含19,4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凤凰集团以2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凤凰集团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股票。由于公司在2015年7月24日实施利润分红,发行底价调至7.74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9,573.64万股。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初,凤凰股份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7.74元/股。凤凰集团以199,999,997.82元现金认购了25,839,793股。

注7:2015年7月10日,凤凰集团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拟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由凤凰集团及有关下属子公司投入不超过2亿元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2015年7月16日,凤凰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650.01万股,凤凰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当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145万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本年度盐城公司等项目竣工交付及公司存量房去化较好,公司盈利状况好转,预计2016年度有望实现扭亏为盈,具体数据以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斌

日期 2016-10-26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6—052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房地产项目

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等要求,现将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2016 年7-9 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上年同期亦无新增房地产储备。

二、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情况

2016 年7-9月:公司无新开工面积,上年同期亦无新开工面积;

2016年7-9月:公司无竣工面积,上年同期亦无竣工面积。

三、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16 年7-9月:公司商品房合同销售面积1.66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54.27%;商品房合同销售金额26,447.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5.41%。

四、出租物业情况

2016年7-9月,公司的租赁收入为109.89万元;2016年1-9月,公司的租赁收入为1,139.63万元。

2016 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07,256.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7.95%,其中,住宅、公寓、办公销售收入为104,096.75万元,车位收入为2,020.24 万元,租赁收入为1,139.63万元。

注:由于销售处于动态状况,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716 公司简称:凤凰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