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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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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锦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建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新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6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利润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2016年7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重新核定部分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变更后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后7-9月的以上两项累计折旧比去年同期减少877.51万元,增加7-9月净利润745.88万元。

4. 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7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为支持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向叶城县萨依巴格乡人民政府捐赠100万元用于该乡的贫困户棚圈建设和庭院改造,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提供100万元借款,并签订借款协议。

2. 因伊宁市城乡规划调整,公司与伊宁国土资源局就原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将主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由69911平方米(约104.87亩)调整为33714.7平方米(约50.5亩),余36196.3平方米(约54.29亩)由伊宁市政府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出让金总价款:由8389.32万元变更为4045.764万元。公司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4500万元,在扣除变更后的出让金总价款后,应退款由伊宁财政部门予以退还公司;合同双方均不再追究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违约责任;除补充合同约定条款外,主合同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就此补充协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调整相应的账务处理。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商业管理公司的议案》,该公司名称预核准为“北京汇嘉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工商注册手续尚在办理中。

4. 为完善公司北京路汇嘉时代购物中心运营项目的配套运营能力,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6年9月10日与新疆义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以人民币1900万元购买其所有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149号西部超市小区17号办公楼的两宗物业,分别为4层892.41㎡和11层927.69㎡。截至目前,房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5.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职能,公司设立营销及电商中心,承接原营运管理中心职能中的营销、新媒体、会员管理三个模块,并负责公司电商业务的开发及运营,营运管理中心保留营运管理、品质控制、团购管理三项职能。

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克拉玛依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申请办理的200万元贴息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目前银行正在审批过程中。

1.8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锦海

日期 2016-10-26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6-029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北京路购物中心位于新市区北京路西部国际超市小区商场1栋负一层全部及三层部分商业房产(共5个房产证,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8,438.83平方米,应分摊土地面积约3,451.12平方米)为抵押物,向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按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同意设立营销及电商中心,承接原营运管理中心职能中的营销、新媒体、会员管理三个模块,并负责公司电商业务的开发及运营,营运管理中心保留营运管理、品质控制、团购管理三项职能。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03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 2016-031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 2016 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在新疆地区拥有 6 家百货商场及 2 家购物中心,分别为乌鲁木齐中山路店、库尔勒店、克拉玛依店、昌吉店、五家渠店、昌吉生活广场店6家百货商场及乌鲁木齐北京路店、库尔勒新区购物中心店2家购物中心,营业面积约 31.32 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无变动。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地产投资建设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21.35 万平方米,预计于2017年10月开业。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业态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6-032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5日

至2016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16年10 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30--下午18:00

(三)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壹份。

(三)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联系办法:

1、联系人:张佩 邵楠

2、联系电话:(0991)2825151

3、传真:(0991)2826501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01 公司简称:汇嘉时代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