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74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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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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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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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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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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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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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7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公司拟在宁波北仑区投资成立投资管理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工商行政部门同意预先核准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100%。
详细内容请见公告2016-07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7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公司拟在宁波北仑区投资成立投资管理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工商行政部门同意预先核准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100%。
2、公司第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姚锦丽
(四)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内(具体地址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五)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七)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
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本次成立全资子公司所需资金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2、目的:本次设立投资子公司,意在加强本公司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度,加强本公司主业的市场地位,引进新技术、新生产模式;另外,意在以煤焦化为核心,拓展公司业务范围,主要方向包括: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等,从而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做好铺垫。
3、本次投资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7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