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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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16-006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分别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61号)核准,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或“鼎信通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指人民币元,下同),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0,84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37.1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709.6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983715_J01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均应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0983715_J13号),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7,856.96万元。公司以47,762.6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合理使用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5,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及全票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16-007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电话会议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司需修订《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47,856.9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0983715_J13号《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762.6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合理使用公司的募集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该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16-008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本决议作出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16-009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鼎讯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40万股,于2016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与上市” )。公司于上市前拟定的本次发行与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已经2016年7月30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之日起生效。

2016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与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包括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根据具体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就上述变更事宜通过公司新章程,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