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证券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6-- 76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278,5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57%,本次解除限售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仍有限售股份数量356,617,367股。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0月 31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向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9号)核准,公司2015年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认购对象为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位投资者,本次共计发行新股数量为178,447,959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具体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5日。实施以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90,125,275 股增至780,250,550 股。上述限售股份数量变更为356,895,918股。

上述发行对象中袁人江、田保战承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且为保障利润补偿义务的履行,袁人江、田保战同意,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以及利润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盈利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其他发行对象具体限售承诺情况详见 2015 年 10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上市报告书》及承诺事项公告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及其持股数量等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0月 3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8,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57%。

3、具体股东及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四、解除限售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及其他

袁人江、田保战承诺情况: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且为保障利润补偿义务的履行,袁人江、田保战同意,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以及利润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盈利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总数的25%。

履行情况:按照要求履行。

袁人江、田保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田保战、袁人江违规担保情况及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袁人江、田保战限售股解禁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盈利补偿协议(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交易对方袁人江、田保战剩余股份的锁定承诺仍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和行为。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