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23 公司简称:瀚蓝环境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霞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志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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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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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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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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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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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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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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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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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铎
日期 2016-10-27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6—05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9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7票同意,关联董事林耀棠、李志斌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5年12月21日)起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