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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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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3.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 公司负责人张轩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明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门店变动及签约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10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严格遵守所有有效承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并未较上一报告期发生其他变化(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有关章节)。

3.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公司持续推进经营改革,门店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效增长且去年四季度基数较低。上述预测未考虑对外投资部分的或有影响,故尚有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名称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轩松

日期 2016-10-28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6-55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会议室A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第三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上述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关闭福州滨江丽景店等两家门店及福建平和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关闭福州滨江丽景店等两家门店及福建平和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福州滨江丽景店

该店因租赁合同到期及该物业整体拆迁,同意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损失预计在50万元左右。以上损失已在2016年9月份计提入账。

2、四川宜宾银龙店

因该店业主与其他商户纠纷影响到门店长期无法正常营业且培育潜力不大,同意对该店终止营业并注销,损失预计在1,120万元左右。以上损失已在2016年9月份计提入账。

3、福建平和分公司

该分公司主要为收购平和琯溪密柚而设立,现公司已对供应链进行优化并暂停了上述经营业务,同意注销该分公司。该分公司终止营业预计没有财务损失。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调整华通银行设立方案的议案

在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华通银行设立方案基础上,为确保批筹进度,同意调整总投资金额至24亿元及各发起人股权结构,详见有关专项公告。除上述调整外,发起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33 ?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6-5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投资总额及公司投资金额: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为准,简称“福建华通银行”)投资总额(即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30亿元调整至24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6.6亿元不变。

● 公司所占股份比例:根据有关协议约定,在公司拟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因福建华通银行投资总额(即注册资本)减少,公司认购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比例由原22%上升至27.5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一、投资设立福建华通银行概述

2016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华通银行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参与设立福建华通银行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和处理福建华通银行筹建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协议。上述银行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人民币6.6亿元认购其22%股份(福建华通银行名称、投资总额和持股比例尚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详见公司2016年9月20日有关专项公告。

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投资所涉事项尚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二、福建华通银行设立方案调整事项

(一) 为确保批筹进度,经各方沟通拟调整福建华通银行设立方案如下:

1、福建华通银行投资总额(即注册资本)

现拟将福建华通银行投资总额(即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30亿元调整至24亿元。

2、各发起人及其出资金额、所占股份比例

3、除上述调整外,设立方案及发起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二) 审议程序

2016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通银行设立方案的议案》,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6-57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规定,公司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即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徽、北京、福建、广东、贵州、河北、河南、吉林、陕西、四川、重庆、等区域新开家门店21(含2家会员店);福州及四川各关店1家。详见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数据。

二、门店项目签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徽、北京、福建、广东、河北、河南、黑龙江、江苏、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浙江、重庆等区域新签约门店31家。详见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数据。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1933 公司简称: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