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6-11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灿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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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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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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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63.07%,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收入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35.25%,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预付电费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减少80.73%,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处置四川双马成都建材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4、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101.46%,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江油生产线改造项目和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项目工程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减少63.87%,主要是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6、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7.13%,主要是本期之子公司三岔拉法基公司新增短期借款以偿还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7、应付帐款:本报告期末应付帐款比年初增加30.74%,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延迟支付货款所致;
8、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年初减少71.21%,主要是上年度销售预收款本期已结算所致;
9、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132.07%,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0、应付股利:本报告期末应付股利比年初增加194.12%,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本期分配尚未支付股利部分所致;
11、应付债券:本报告期末应付债券比年初减少100%,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将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2、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64.93%,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579.06万元,主要是上期对需替换的固定资产和不再适用的备件等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14、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87.51万元,主要是本期处置四川双马成都建材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200.47%,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96.14%,主要是上期本公司处置不需要固定资产所致;
17、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200.56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盈利状况好转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95%,主要是本公司加强现金管理,合理延迟货款支付期以及本期缴纳税款减少所致;
1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5,384.42万元,主要是上期本公司以现金支付购买三岔拉法基100%股权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742.47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归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8月2日,公司发布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8)。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中国”)已于2016年8月1日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赛克环”)签署了关于本公司股份转让及后续安排的《框架协议》,全面披露了《框架协议》约定的交易内容。交易双方约定后续相关交易文件的正式签署以完成股份补偿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拉法基中国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作出的不竞争承诺为条件。
2016年8月3日,公司发布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进度公告(二)》(公告编号:2016-70)。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控股股东因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014年和2015年未达盈利预测应补偿给中小投资者(除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以下简称“LCOHC”)和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控股”)以外的股东)的13,625,591股已全部赠送完毕。
2016年8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拉法基集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等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至此,此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份已经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的手续现已办理完毕,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披露的《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6年8月19日,LCOHC分别与天津赛克环和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四川控股分别与天津赛克环和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合称“本次股份转让”),LCOHC及四川控股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四川双马合计426,962,222股股份,约占四川双马现有总股本的55.93%。该等股份的转让价格均为8.084351元/股,合计转让金额为3,451,712,466.39元。
和谐恒源与天津赛克环于2016年9月8日公告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16年9月9日起向除本次股权转让中收购方拟受让的股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期限为: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10月10日。目前,本次全面要约收购已经实施完毕。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披露的《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全面要约收购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现相关各方正在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继续推进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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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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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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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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