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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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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相关药品获
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5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相关药品获

审批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之控股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4份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及2份 《审批意见通知件》。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产品介绍及影响

1、达沙替尼片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6类

批件号:2016L08867

申请人: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2、达沙替尼片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6类

批件号:2016L08868

申请人: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达沙替尼是一种强效的、次纳摩尔的BCR-ABL激酶抑制剂,其在0.6-0.8nM的浓度下具有较强的活性,它与BCR-ABL酶的无活性及有活性构型均可结合。本品用于治疗对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Ph+)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成年患者。

达沙替尼片于2014年01月26日申报注册受理(规格:20mg,受理号:CYHS1400185琼;规格:50mg,受理号:CYHS1400187琼)。

3、普瑞巴林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50m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6类

批件号:2016L08915

申请人: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4、普瑞巴林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75m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6类

批件号:2016L08916

申请人: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普瑞巴林是抑制性神经递质γ-氨基丁酸 (GABA) 的结构衍生物, 但对γ-氨基丁酸受体无药理活性,具有脂溶性,能透过血脑屏障。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普瑞巴林胶囊于2014年08月31日申报注册受理(规格:50mg,受理号:CYHS1401206琼;规格:75mg,受理号:CYHS1401207琼)。

上述产品获得临床批件后将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完成临床实验后申请生产批件,在获得生产批件并通过GMP认证后可投入生产。因此上述产品获得临床批件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三、获得《审批意见通知件》产品介绍及影响

1、药品名称: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剂型:注射剂

规格:0.15g(按C18H33ClN205S计)

申请事项:国产补充申请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受理号:CYHB1405838琼

批件号:2016L08565

申请人: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2、药品名称: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剂型:注射剂

规格:0.9g(按C18H33ClN205S计)

申请事项:国产补充申请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受理号:CYHB1405839琼

批件号:2016L08566

申请人: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的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产品不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不批准本次补充申请。

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目前已有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0.3g、0.6g两个规格上市销售,此次补充申请旨在扩充产品规格,该申请的退审将不会对公司已上市产品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生产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临床批件的有效期为3年,逾期未实施,批件自行废止。公司将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开展临床实验研究,其进度及结果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对上述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控制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5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9:3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终止前次购买景泽生物相关产品技术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6-060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刘华回避表决。

二、《关于购买景泽生物相关产品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6-061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刘华回避表决。

三、《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6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购买景泽生物

产品技术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景峰”)向公司之参股公司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景泽生物”)以人民币5,100万元购买贝伐珠单抗注射液(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产品技术、阿达木单抗注射液(重组人源抗TNF-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产品技术。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现因前次购买的上述两个产品研发时间进程不达预期等客观情况、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终止前述关联交易的履行。

鉴于公司董事刘华先生担任景泽生物董事长职务,前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前述终止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就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书面意见,一致予以同意。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事项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三、终止关联交易的说明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 是购买的产品研发时间进程不达预期,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经营的客观情况、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定。本次终止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交易双方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1月至披露日公司与景泽生物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00万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前就终止前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在进行充分论证后,同意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终止关联交易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向景泽生物购买贝伐珠单抗注射液(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产品技术、阿达木单抗注射液(重组人源抗TNF-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产品技术事项是在平衡各方资源后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终止前次关联交易,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6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景泽生物相关产品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景峰”)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景泽生物”)以人民币3,300万元购买JZB28项目(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16L06903)。

2、景峰医药董事刘华先生,亦担任景泽生物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景泽生物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概况

企业名称: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1号

法定代表人:孙海胜

注册资本:1666万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3301425782

主营业务:研发、销售:生物工程产品、药物、保健品、医疗器械、医药中间体、生化试剂,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高科技生物技术交流。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务外包。

2、历史沿革

2014年5月23日,景泽生物经工商部门批准设立。由自然人张智超和叶洪杉认缴出资1666万元注册成立。

2015年3月25日,景峰医药与张智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张智超认缴的39.98%股权转让给景峰医药。景泽生物出资方变更为叶洪杉和景峰医药。

2015年4月14日,景峰医药投资款2500万元实际到位,666万为认缴出资额,1834万为资本公积。

2015年9月9日,叶洪杉的股份全额转让给孙海胜。景泽生物股东变更为:

3、近期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景泽生物自2014年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生物药品及生物器械技术的研发工作,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JZB28项目产品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二类(生物类似物)

适应症:结直肠癌

剂型:注射剂

交易内容:JZB28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套临床申报资料和向上海景峰转让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JZB28临床申报资料的支持性文件及拷贝、JZB28所涉品种的三级细胞库、JZB28所涉品种的基础生产工艺资料。

交易类别:产品技术

权属:该资产未经任何抵押、质押;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无查封或冻结等司法措施。

该资产为景泽生物受让于第三方企业,并具有相应产权的项目。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所涉及的西妥昔单抗(Cetuximab)生物类似药项目估值报告书》,以201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拟购买的JZB28项目(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评估价值为3,69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估值报告,以201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拟购买的JZB28项目(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评估价值为3,690万元人民币,经双方协商认可,交易双方最终批件转让交易价格为3,3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JZB28项目产品临床试验批件转让:

成交金额:3,300万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支付安排:分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1650万元(大写:壹仟陆佰伍拾万元整)(50%),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第二期:人民币990万元(大写:玖佰玖拾万元整)(30%),时间:在2016年12月30日前景泽生物完成JZB28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套临床申报资料和向上海景峰转让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JZB28项目临床申报资料的支持性文件及拷贝,经上海景峰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

第三期:人民币330万元(大写:叁佰叁拾万元整)(10%),时间:在2017年3月30日前景泽生物完成JZB28项目所涉品种的三级细胞库、基础生产工艺资料,经上海景峰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

第四期:人民币330万元(大写:叁佰叁拾万元整)(10%),时间:该项目上海景峰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并获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

2、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1)上海景峰保证提供符合产品生产要求的生产线,用于样品的生产交接。

2)景泽生物指定专人到上海景峰指定场所进行生产指导,景泽生物保证指导上海景峰连续生产出三批符合验收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差旅及生产相关所有费用由上海景峰承担。上海景峰最多承担五批样品交接的生产相关费用,超出批次的生产相关费用由景泽生物承担。

3)取得临床批件后,上海景峰可委托景泽生物进行后续研究工作,如:工艺改进、临床样品生产、临床研究工作、生产批件申请工作等,需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合作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为拓展公司生物药战略,优化公司产品组合,公司拟购买抗肿瘤领域生物类似物JZB28(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该产品临床批件的获取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直接影响,该产品的后续开发、临床试验情况及成功上市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七、风险提示

JZB28项目产品申报新药证书、生产批件过程中,需要I期临床、Ⅱ期临床、Ⅲ期临床研究申报及生产注册现场核查通过。要求公司的GMP车间生产出的合格产品,并通过中检院检验合格,这个过程可能会遇到临床和工艺放大方面的风险,敬请公司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1月至披露日公司与景泽生物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00万元。

九、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景峰的委托,根据相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态度,履行了必要的估值程序,采用了实物期权的方法,对景泽生物拟转让给上海景峰的西妥昔单抗(Cetuximab)生物类似药项目(研发代号JZB28)进行了估值。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估值人员按照必要的估值程序对委托估值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对委估资产截至2016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估值结论:经估值,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所涉及的西妥昔单抗(Cetuximab)生物类似药项目(研发代号JZB28)的市场价值为3,690万元人民币。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前就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购买JZB28项目(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药物临床实验批件有利于推动公司产品转型,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双方的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JZB28 技术委托合同》(转让批件)。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