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6-46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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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庞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长庞为先生、董事杨先锋先生、独立董事赵晋德先生出席会议。董事黄兴东、宁福顺先生、彭建武先生、邱国新先生、高敢先生,独立董事梁工谦先生、王珠林先生、岳云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雷卫龙先生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陈锐先生、姚玉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经理杨先锋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岳先生,总会计师穆雅石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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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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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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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赖熠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