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公告编号:2016-14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先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中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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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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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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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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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6年8月25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即收购崇州二院等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崇州二院70%的股权转让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崇州二院相关资产的过户工作已完成,公司在本报告期已将崇州二院纳入合并范围。
2、立案稽查事项
2016年2月1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6123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4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阙文彬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阙文彬先生进行立案稽查。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并分别于3月2日、4月1日、5月3日、6月2日、7月1日、8月1日、9月1日、10月1日发布了《关于立案稽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就上述立案稽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阙文彬先生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2016年6月22日)后6个月内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择机(敏感期除外)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告:2016-93号)。
4、回购注销剩余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剩余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及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关于公司经营及财务数据,相关考核年度财务业绩未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设定的解锁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所有激励对象(含离职)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023,900股,回购价格1.7543元/股。该事项涉及的股份回购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已回购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2,744,900.00股,因此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从1,891,260,330股减至1,878,515,430股。在公司完成回购本次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6,023,900股时,公司将及时办理全部回购股份的注销及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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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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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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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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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先敏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14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先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16-148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1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先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董事长和董事的变更情况,需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第四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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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第四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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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二院”)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崇州二院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9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14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二院”)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崇州二院实际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本次担保无须股东大会审批,此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4MA61R7XH4M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至9,482.52万元
法定代表人:栾远东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肾病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眼科 /耳鼻咽喉科;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中医科;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2、崇州二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2日,前身系崇州二医院、崇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崇州市骨伤矫形外科医院,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其股东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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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7,700万元人民币对崇州二院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崇州二院的注册资本将由9,482.52万元增加至18,965.04万元,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完成公司持有崇州二院85%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3、崇州二院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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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崇州二院2015年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崇州二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1,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总额为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崇州二院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崇州二院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债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15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梁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梁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梁骏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梁骏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