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增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圣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玉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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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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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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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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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货币资金: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取得募集资金
2、 应收票据:部分票据到期,期末无新增大额票据
3、 预付账款:报告期末,部分采购合同尚未入库
4、 存货:报告期末,金属存货增加
5、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内,部分理财产品到期,余额减少
6、 长期待摊费用:办公楼层装修完工待摊费用增加
7、 交易性金融负债: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减少
8、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票据减少
9、 应付账款: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货款增加
10、 预收账款:新增子公司报告期时点有尚未结算的预收账款,尚未履行交货义务
11、 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计提尚未发放的薪酬减少
12、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转出应交增值税减少
13、 实收资本: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本增加
14、 资本公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资本公积增加
15、 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报告期大宗商品业务增加
2. 营业成本:报告期大宗商品业务增加
3. 财务费用:报告期计提因募集资金项目向控股母公司借款产生的利息
4. 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收回部分已按账龄计提部分坏账的应收账款,同期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在减少,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末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6. 投资收益: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亏损增加
7.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收到的违约金收入增加
8. 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境外公司取消合同补偿支出增加
9. 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大宗商品业务增加;境外子公司2015年已贴现附追索权的L/C到期收款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往来减少
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大宗商品业务增加
4. 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由于境外子公司已贴现附追索权的L/C到期收款
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转让持有控股子公司常州江庆龙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子公司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收益减少
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10. 投资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新增短期理财产品减少
1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内无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短期理财产品余额减少、无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4.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取得募集资金
1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境外金属子公司2016年业务产生的附追索权的L/C贴现收到的现金增加
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2015年附追索权的L/C贴现陆续到期
1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支付控股母公司借款利息
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受限资金增加
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取得募集资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并于2016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239,114,597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6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2016年9月27日公司取得有关登记证明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02,000,000股增加至441,114,597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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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做市商业务不断扩大客户基础,增加了交易品种,导致公司大宗商品贸易规模有了显著增长,营业收入随之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如果第四季度宏观环境和行业状况没有出现急剧变化,公司预计2016年初至2016年12 月31日止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会扭亏为盈。
公司名称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增增
日期 2016-10-26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6-07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20日发出通知,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6-07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114,597股,并于2016年9月26日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注册资本202,000,000元变更为441,114,597元,总股本由202,000,000股增加至441,114,597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00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114,597元。
二、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2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41,114,597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6-07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630号莎海国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6日
至201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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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临2016-07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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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3、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 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 登记时间:
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6、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
电话:021-58300945
传真:021-58308810
6、 其他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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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03 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6-07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