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德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洪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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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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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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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47,366,412.11元,较期初增加118,292,591.32元,增加91.65%,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本期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0,381,341.60元,较期初减少7,743,654.17 元,降低42.72%,降低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期末应收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本期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293,109,079.47元,较期初增加133,958,181.08元,增加84.17%,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受国内外整体经济大环境影响公司货款回笼所致。
本期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7,752,570.93元,较期初增加18,185,418.10元,增加190.0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办理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本期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39,798,823.41元,较期初增加235,188,990.22元,增加5101.9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导致本期其他流动资产增加较多。二是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认购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已与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合同》,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款项,该公司股票发行尚未完成。
本期在建工程期末余额788,914,795.94元,较期初增加368,745,368.35元,增加87.76%,主要原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引进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引进高脚玻璃杯生产线建设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江苏石岛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甘肃石岛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安庆华鹏改造等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5,214,406.64元,较期初增加1,930,436.27元,增加58.7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因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设备安装调试,支付日本东洋公司技术服务费增加所致。
本期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91,670,098.00元,较期初增加61,970,098.00元,增加208.6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增加所致。
本期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377,135,677.42元,较期初增加169,610,971.47元,增加81.7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引进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一期工程各项调试工作的基本完成,各种设备、工程尾款等增幅较大。
本期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5,987,760.58元,较期初增加6,800,367.02元,增加74.0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房产税、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本期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降低100%,主要原因为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到期偿还所致。
本期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0,000,000.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0,000,000.00元,增加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本期增加长期借款3,000万元所致。
本期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85,317,546.0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6,753,748.59元,增加198.6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增加所致。
本期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803,338,900.96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92,882,934.42元,增加281.7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11,695,230.99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73,850.19元,增加164.5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受国内外大环境的不利因素,影响公司资金回笼,导致应收账款增加,相应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金额为0.00元,较上年同期的297,479.78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432,602.7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66,403.75元,增长130.17% ,增长的原因一是公司本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二是上年同期公司远期结售汇交割损失综合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为1,288,136.4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92,003.10元,减少48.0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年10月份收购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之少数股东的股份,本期少数股东减少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1,470,791.0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28,336.81元,减少57.9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年同期进口设备较多,本期退税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64,112,941.46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9,883,720.86元,减少32.7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本期安庆华鹏停产大修,器皿改造项目设备停产改造,购买材料减少,二是应付账款增加综合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61,894,458.7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1,022,881.68元,增长73.59%,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引进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引进高脚玻璃杯生产线建设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江苏石岛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甘肃石岛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安庆华鹏改造等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无发生额。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614,449,976.00 元,较上年同期的195,925,502.00 元,增加418,524,474.00元,增加213.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多于上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55,477,881.35 元,较上年同期的 50,860,869.12元,增加104,617,012.23元,增加205.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款及相应保证金多于上年同期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滚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60亿元,取得投资收益43.2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有未到期理财产品1.0亿元。
2、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认购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已与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合同》,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款项,待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取得股份登记备案登记证明后,将公告后续进展情况。
3、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30%股权的议案》,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正在执行办理相关手续,待工商登记完成后,安庆华鹏长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引进高脚玻璃杯生产线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安装。
5、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甘肃石岛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正在安装。
6、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双方已签署《增资协议》,公司将按合同规定执行后续事项。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华、张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期限为2011.3.10-2018.4.23,该承诺正及时严格执行。
芜湖瑞业、芜湖瑞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期限为2012.3.5-2016.4.23,该承诺已严格执行完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该承诺期限为2014.3.2-2018.4.23,该承诺正及时严格执行。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华、张刚分别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山东华鹏相同或相似的业。该承诺期限为2012.3.10-长期,该承诺正及时严格执行。
芜湖瑞业承诺:自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多种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5,700,000股,其中,如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披露减持公告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并且每三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芜湖瑞尚2016年无减持计划。该承诺期限为2016.8.1-2016.12.31,该承诺正及时严格执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华、张刚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的计划。如本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则本人承诺将转让股份所得收入让渡给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该承诺期限为2016.1.11-2016.12.31,该承诺正及时严格执行。
张德华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承诺期限为2016.6.30-2019.6.29,该承诺正及时严格执行。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小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承诺期限为2016.6.30-2017.6.29,该承诺正及时严格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承若:未来六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低于2015年7月8日的收盘价格26.64元(期间如有除权除息,则进行相应调整),张德华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万股,增持数量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同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该承诺期限为2015.7.10-2016.1.9,该承诺已严格执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德华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6-06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华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6-06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祖通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报备文件
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6-06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
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20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华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30%股权的议案》,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鹏”)自然人股东吴自然、陈大联、陈庆寿拟将其持有的安庆华鹏30%股权,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审计的基础上,协议转让给山东华鹏,转让价格12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1日公司披露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3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3)。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981176292(1-1),最终核准的登记事项如下:
名称: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安徽省安庆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金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玻璃瓶、玻璃杯等玻璃制品生产、销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3021 公司简称:山东华鹏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