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春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月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古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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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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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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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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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7.72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4,600万股,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不超过190,000.00万元。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基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状况,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相应地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并根据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实施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进行了调整,经公司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不低于7.71元/股的价格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4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
结合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7.71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9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500万元(含发行费用)。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465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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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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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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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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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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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