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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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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国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权秀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权秀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1)货币资金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收回货款以及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的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票据背书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旺季,客户赊销金额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的增加,主要是进入生产旺季,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的增加,主要是本期电商平台结算周转金增加所致;

(6)存货的减少,主要是销售旺季,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减少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的减少,主要是报告期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对外股权投资的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少,主要原因是支付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款减少所致;

(10)预收款项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旺季,预收自主品牌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的增加,主要是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2)其他应付款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旺季,应付运输费、促销费、返利增加所致;

(13)少数股东权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非全资子公司中融金的合并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按照一贯的会计政策对其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人民币汇率的变化所致;

(16)投资收益的减少,主要是由于人民币汇率的变化所致;

(17)所得税费用的增加,主要是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1、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经 2015 年 11 月 23 日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6 年 7 月 3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3、2016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6 年 9月 13 日披露了《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4、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目前该事宜正在正常推进中,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

1、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01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授予日2016年3月18日,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499.5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因激励对象杨晓燕已辞职,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从58人调整为57人,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从500万份调整为499.5 万份。

3、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案》,因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导致行权价格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3.87元调整为63.71元。

目前该事宜正在正常推进中,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事宜

1、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16年9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该事宜正在正常推进中,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10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6年第三季度度报告全文》与《2016年第三季度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16年10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6 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国栋、权秀洁、刘展成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10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6 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10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11月16日在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5日15:00—2016年11月16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5:00至2016年11月16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1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一会议上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一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已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5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年11月15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邮编 100000(信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周江海收,并请注明“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如议案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队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5:00至2016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993688

传真:(010)5799389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江海先生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