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 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6-065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于2016年10月28日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该意向书如最终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交易双方后续拟在该意向书的基础上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交易方案还须以正式协议为准。在正式协议签署及实施完成前,该意向书是否实施及实施结果如何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3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麟杰”)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可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嘉麟杰,证券代码:002486)自 2016 年10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22日先后就该事项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2016-055)。

2016年10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签署了《关于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书》(以下简称“该意向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况

2016年10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与东旭集团签署了《关于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书》,拟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9.61%股份,以下简称“国骏投资”)100%股权,并将其直接持有的嘉麟杰4.06%股票的表决权委托给东旭集团行使。

二、交易各方介绍

1、转让方:黄伟国

姓名:黄伟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10195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

2、受让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36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兆廷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亿柒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5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电设备(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工程咨询。(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东旭集团2015年度及2016半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股权转让意向书》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

1、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48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074274061,住所为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

2、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系嘉麟杰的控股股东,现持有嘉麟杰16,319万股股份,占嘉麟杰总股本的19.61%;黄伟国系国骏投资的唯一股东、嘉麟杰的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嘉麟杰3,380万股股份,占嘉麟杰总股本的4.06%。

3、东旭集团系依照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369号。

4、黄伟国拟向东旭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国骏投资100%股权。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第一条 黄伟国同意将其持有的国骏投资800万元股权(占国骏投资总股本的100%)全部转让给受让方东旭集团,东旭集团同意受让该等股权。

第二条 上述股权转让的方案:黄伟国将其持有的国骏投资100%股权转让给东旭集团;同时,黄伟国将其个人直接持有的占嘉麟杰总股本4.06%的股份(以下简称“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东旭集团行使。

第三条 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价格、具体交易(过户)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有待进一步的商榷;该等具体价格、具体交易(过户)方案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第四条 本意向书第二条项下授权股份表决权安排主要是因为授权股份系高管锁定股,暂不具备转让条件;第二条项下有关授权股份方案实施后,授权股份持有人黄伟国将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向东旭集团转让该等股份。

第五条 本意向书第二条项下方案实施完成后,东旭集团在嘉麟杰拥有的表决权将达到23.67%,成为单一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

第六条 本意向书签署后,双方将就本次交易的具体价格、转让方式和过户日期等内容,参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当前中国资本市场惯常做法进一步协商,具体内容将于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中予以明确。”

四、本次股份转让及投票权委托实施完成前后的公司控制情况

本次实际控制人转让国骏投资股权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前,黄伟国先生通过国骏投资持有公司19.61%股份,直接持有公司4.06%股份,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达到23.6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转让国骏投资股权及投票权委托如实施完成,受让人东旭集团将通过国骏投资持有公司19.61%股份,同时通过受托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4.06%,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将达到23.67%,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五、本次股权转让及投票权委托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1、交易双方后续将在该意向书的基础上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交易方案还须以正式协议为准。在正式协议签署及实施完成前,该意向是否实施及实施结果如何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2016年10月27日,国骏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合计12,319万股股票质押给东旭集团,作为东旭集团向其提供借款的担保。另外,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质押外,国骏投资尚有4,000万股质押予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合担保为公司发行“14嘉杰债”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以上质押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最终实施造成影响。

3、若本次权益变动顺利实施完成,东旭集团合计拥有公司投票权股份比例将达到23.67%,成为单一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因股票停牌时间过长给投资者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31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002486 证券简称: 嘉麟杰 公告编号: 2016-066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28日,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骏”)通知,其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的基本情况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办理完成前,上海国骏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31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数的19.61%,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4000万股,占国骏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51%。

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上海国骏新增质押本公司股份数1231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数的14.81%;累计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6319万股,占国骏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61%。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股份质押相应手续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三、 备查文件

1、 国骏投资与东旭集团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