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三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218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三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2016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授权委托2人,副董事长李铁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马伟华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汤亮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金川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以会签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16年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36,175千元,转回以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046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335,128千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809千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29,068千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5,416千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852千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30千元。本期发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35,128千元,将计入2016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以上减值准备事项对2016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人民币-335,128千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利率:利率区间及利率确定方式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借款、项目投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5、发行期数: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或备案、发行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是否分期发行以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每次发行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修改每期实际发行的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安排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行使,由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事宜。该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永续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永续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永续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利率:利率区间及利率确定方式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借款、项目投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5、发行期数: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二)本次发行永续票据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永续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办理本次永续票据注册或备案、发行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是否分期发行以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赎回权、偿付顺序、利率确定方式、递延支付利息条款、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赎回方式、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发行条款;每次发行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修改每期实际发行的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安排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与本次永续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行使,由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体处理与本次永续票据有关事宜。该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21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志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以会签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16年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36,175千元,转回以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046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335,128千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809千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29,068千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5,416千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852千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30千元。本期发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35,128千元,将计入2016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以上减值准备事项对2016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人民币-335,128千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220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16年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36,175千元,转回以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046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335,128千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6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应收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五项,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一般坏账准备和单独坏账准备:一般坏账准备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一年以内的坏账计提比例为应收款项的0-2.5%,一年以上的为5%-100%;单独坏账准备按应收款具体情况认定,无论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2016年第三季度,一般坏账准备对损益的影响金额为-4,569千元,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单独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68,895千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集装箱租赁客户及某航空公司客户的信用评级下降。2016年前三季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占2016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应收账款账面原值的5.38%。
(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境外集装箱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境内大型基础设施、高端设备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
1、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根据集装箱资产价值相对较小和承租客户分散的特征,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分一般坏账准备和单独坏账准备:一般坏账准备一律按长期应收款净额的0.5%计提;单独坏账准备按应收款具体情况认定,无论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2016年第三季度,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一般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702千元,主要原因是长期应收款净额减少;单独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2,399千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集装箱租赁客户的信用评级下降。
2、境内融资租赁业务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本公司把租赁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对资产进行分类,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资产的盈利能力、资产的担保、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等。通过个别评估和风险组合评估的方法来计提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计提应收租赁款风险准备,标准风险系数为正常类0-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其中后四类计提的风险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正常类计提的风险准备于年末计入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准备。
2016年第三季度,境内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126,669千元,其中,关注类租赁资产计提坏账准备4,104千元,次级类租赁资产计提49,950千元,可疑类租赁资产计提12,533千元,损失类租赁资产计提60,082千元。2016年前三季度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占2016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的0.65%。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16年第三季度,飞机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8,425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108,425千元,主要原因是某一飞机租赁客户信用等级严重下降,导致计入飞机固定资产的相关资产减值所致。2016年第三季度,集装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991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16,991千元,主要原因是海运行业持续低迷及钢材价格持续下跌造成二手集装箱处置价格下降。2016年前三季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占2016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0.32%。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在有客观证据表明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对该类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严重”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断。
2016年第三季度,本公司子公司香港航空租赁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澳大利亚产业基金计提减值准备3,852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3,852千元。2016年前三季度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占2016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0.69%。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比较: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简化组织结构,集中精力发展核心竞争力,公司下属子公司Seaco处置其持有的印度IT企业(iInterchange Systems Private Limited,简称iInterchange)的股权,持股比例为50%。2016年9月,公司与买方iInterchange 现有股东就交易价格达成一致,故将账面价值与成交价格的差4,030千元作为减值损失。2016年第三季度,发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金额占2016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0.10%。
2016年上半年,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已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49,896千元,转回以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404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342,492千元。公司2016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6年第三季度,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35,128千元人民币,计入2016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以上减值准备事项对2016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335,128千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该议案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221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6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6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15:00至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授权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永续票据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本公司2016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1月9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
3.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郭秀林、马晓东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渤海金控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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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