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到董事16人,实到董事15人。李汝革副董事长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6票。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公司董事长吴建、行长樊大志、财务负责人关文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符盛丰,保证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

§2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2.2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注: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合计2,136,045,885股A股普通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9.99%。本次交易尚待依法履行监管审批程序。

2.3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银行业务数据

3.1主要财务指标

注:

1、报告期内,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未年化。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其中:总资本净额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

4、存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为监管计算口径。

3.2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

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3.3杠杆率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以上均为非并表口径,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第1号)计算。

3.4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以上为并表口径,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2016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5〕51号)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5〕第9号)计算。

3.5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4.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6年4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4.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吴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16—21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6人,实到董事15人。李汝革副董事长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6票。到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成燕红监事会主席,田英、马元驹、林新、孙彤军、王立英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吴建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华夏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本政策包含总则、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内部控制和审计、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与信息披露、附则等八章,主要明确了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程序和方法。

要求管理层根据监管和本政策要求,修改相关办法,完善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华夏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制度包含总则、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压力测试方法流程、情景设计、压力测试保障支持、压力测试验证评估、压力测试报告、压力测试文档要求、附则等九章,主要明确了压力测试定义、主要压力测试类型、本行压力测试治理结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力测试方法流程、情景设计、保障支持以及验证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要求管理层根据监管和本办法要求,修改相关办法,完善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本办法包含总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职责与分工、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附则等五章,主要规范了本行资本充足率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卢国懿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副行长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卢国懿,男,1964年1月出生,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政法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武汉分行信贷一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合同管理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合同管理处、合同管理一处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综合处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副局长、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委员。现任北京市房山区政府副区长、十二届市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副主委。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16—22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8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赞成11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两项议案:

一、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行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本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行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行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三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本行《2013-2016年全面内控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2013-2016年,本行通过全面内控建设规划的推动落实,全行、全员内控意识不断增强,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得到完善,组织架构和职责进一步优化,全行认真落实监管要求,推进新资本协议实施,各专业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得到提升,运用相应的内控措施,各项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