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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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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3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富春环保,证券代码:002479)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10月10日、10月17日、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确定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重大资产收购,项目主要涉及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热电联产相关行业,预计金额约为人民币3—10亿元,拟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分别为收购事项提供咨询、财务、法律服务。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上述项目的开展工作,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停牌预计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