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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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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学娟保证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去年同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2015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件精神,地处西部地区的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15%所得税税率政策优惠,冲回2011至2014年度原暂按25%税率计提的10%税率差额总计人民币11,900万元,若去年同期剔除该因素的影响,则201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5.7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HKSCC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表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所持有。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因为应收保定福耀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权转让余款及增加天然气保证金所致;

(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减少是因为本公司持有的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辽浮法”)75%股权于本报告期完成转让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是因为双辽浮法75%股权于本报告期完成转让后,本集团仍持有25%股权,故双辽浮法由子公司转为联营企业核算;

(4)短期借款增加主要是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增加是因为子公司部分未交割远期结汇合同重新估算为未实现损失所致;

(6)应付利息减少主要是因为中期票据本报告期已偿还本息(年初中期票据计提利息人民币1,512万元);

(7)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减少是因为本公司持有的双辽浮法75%股权于本报告期完成转让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中期票据4亿元及部分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共计发行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年利率为2.69%至3.09%;

(10)应付债券增加是因为本报告期发行3年期年利率为3%的8亿元公司债。

2.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建筑级浮法玻璃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汇合同重新估算产生的未实现收益;

(3)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出售双辽浮法75%股权收益;

(4)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向美国代顿大学捐赠700万美元所致;

(5)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利润总额增加以及去年同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2015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件精神,地处西部地区的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15%所得税税率政策优惠,冲回2011-2014年度原暂按25%税率计提的10%税率差额总计人民币1.19亿元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变动主要是由于非全资子公司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损益变动所致。

3. 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因为美国汽车玻璃与浮法玻璃项目投产导致职工薪酬支出增加;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是因为收到合营企业分配的股利款减少所致;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出售子公司双辽浮法及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因为本报告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购买5个月期限的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支出;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发行H股收到的募集资金;

(8)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是因为于本报告期内发行3年期年利率为3%的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共计发行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年利率为2.69%~3.09%;

(10)支付其他与筹资相关的现金减少是因为去年同期发行H股支付的费用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刊发的H股上市招股书“主要股东”一章的相关披露,陈凤英女士(“陈女士“)及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耀华”)承诺,在遵守中国证券法律、规则及法规规定的任何禁售规定的前提下,耀华及陈女士于禁售届满日期(指本公司H股上市满12个月当日,即2016年3月31日“禁售届满日期”)后15个营业日内共同向本公司捐赠耀华及陈凤英女士就2015年3月2日按平均价每股A股人民币14.916元额外购入10,047,792股本公司A股(“目标股份”)获得的任何名义收益,具体计算公式为:向本公司捐赠的总金额=(公司A股于紧接禁售届满日期前5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每股平均收市价-人民币14.916元)x 10,047,792股。如果本公司A股于紧接禁售届满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每股平均收市价低于人民币14.916元/股,则耀华及陈女士向本公司捐赠的总金额为零。将予捐赠的名义收益并不要求耀华及陈女士出售目标股份。由于A股于紧接禁售届满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平均收市价为人民币14.724元/股,低于人民币14.916元/股,故耀华及陈女士无需向本公司捐赠就目标股份所获得的任何名义收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德旺

日期 2016-10-29

公司代码:600660 公司简称:福耀玻璃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