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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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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1.72%,主要原因为甲方回款相对延迟;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2410.16%,主要原因收取了部分甲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8.00%,主要原因工程项目增多,甲方回款相对延迟;

4、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了49.30%,因甲方回款延迟,我司支付供应商的款项也相对延迟;

5、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了64.69%,上年末形成的保理款项的收回;

6、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了63.69%,因支付购买企业软件款项导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了66.96%,因为应收账款增加,对应计提的坏账增加;

8、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了37.28%,因甲方回款延迟,故支付供应商款项相对延迟;

9、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了61.19%,新项目开工较多,部分项目在开工初期收取了甲方的预付款;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了55.45%,5月份后公司新项目逐渐增多,营改增后新项目的增值税率为11%,因为部分新项目的进项税未能抵扣,故造成应交税费明显上升。

11、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了96.44%,公司偿还了大部分借款,从而减少了利息支出;

12、其他应付款项较期初减少了49.44%,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了向大股东借款所致;

13、营业税及附加较同期比较减少了70.82%,主要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因实行全面营改增税收政策,导致公司主要税种类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而导致;

14、财务费用较同期减少了96.65%,公司偿还了大部分借款,从而减少了利息支出;

15、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增加了60.53%,主要原因为主营业务增加及应收账款账龄的增涨,导致坏账准备增长,使得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16、1-9月份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减少了52.96%,主要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因实行全面营改增税收政策,导致公司主要税种类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而导致;

17、1-9月份财务费用较同期增加了55.95%,公司支付保理业务费用所致;

18、1-9月份资产减值损失同期增加了97.60%,主要原因为主营业务增加及应收账款账龄的增涨,导致坏账准备增长,使得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19、1-9月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7.67%,公司加紧应收账款的催收所致;

20、1-9月份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42.30%;主要原因投标保证金收回减少所致;

20、1-9月份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9.29%,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31.42%,公司因项目需求及工程工程进度支付相关项目的成本;

21、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020.05%;公司上半年应收工程款相对延迟,为了项目顺利进行,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对应供应商的款项导致;

22、1-9月份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100%,本报告期未处置固定资产等;

23、1-9月份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0.49%,投资活动现金流小计及投资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比较减少89.15%及89.08%,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减少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投资;

24、1-9月份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95.8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减少了借款融资相关活动;

25、1-9月份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与大股东的借款相对减少,并偿还之前的借款余额而导致;

26、1-9月份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与同期相比减少35.64%,延期支付向公司控股股东股利所导致;

27、1-9月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相比增加144.0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回保理款项所致;

28、1-9月份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与同期相比增加57.63%,主要原因保理业务款项收回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何宁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8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以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及现场表决相结合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8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勇先生主持。

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