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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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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02 公司简称:安徽水利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晓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成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1)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120.50%,主要系房地产业务支付的土地预付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57.64%,主要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减少所致。

(3)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长81.47%,主要系S214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81.36%,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水电”)投资建设的恒远电站和公司投资的红岩河PPP项目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2.52%,系为补充流动资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6.98%,系支付职工工资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50.17%,系缴纳上年度所得税,导致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8)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50.64%,系为补充流动资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9)应付债券较期初减少31.01%,系重分类到一年内的债券增加所致。

(10)股本较期初增加70%,系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送2股、转增5股)所致。

(11)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较期初增加2亿元,系发行永续债(第一期)所致。

(12)资本公积较期初减少45.13%,系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所致。

(13)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83.07%,系公司实施红岩河水库PPP项目,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本公司控股,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少数股东对项目公司出资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68.89%,主要系2016 年 5 月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导致营业税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14.53%,主要系BT 项目投资回报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035.81%,主要系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628.63%,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54.69%,系本期部分房地产子公司收入未达到交付时点,本期未能确认收入,发生的期间费用导致亏损,使得合并报表所得税税负增加,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三)本期现金流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2.63%,系房地产业务土地储备支出增加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2.15%,系支付的各项保证金减少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6亿元,系回购理财产品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00.29%,系收到的BT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56.01%,系基建投入增加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70.00%%,系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减少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66.48%,系本公司上年同期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026亿元,本期发行永续债2亿元,吸收投资较上年同期下降。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4.41%,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545.55%,系恒远水电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内容为:经股权调整后,本公司向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水建总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建工集团”)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16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重组预案等相关事项。2016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调整本次重组预案等相关事项,将类金融业务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范围中剔除,并相应调整了重组方案。2016 年 6 月 14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本次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事项。2016年8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调整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事项。2016年8月29日,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

2016 年 4 月 7 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6〕173 号),同意实施安徽建工集团整体改制上市,同时批复同意了安徽水利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水建总公司和安徽建工集团相关股权调整、安徽水利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2016 年 4 月 29 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28 号),同意将水建总公司所持安徽水利股份无偿划转给安徽建工集团持有。2016 年 7 月 8 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6〕441 号),同意安徽水利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报告期内,水建总公司和安徽建工集团完成了所持安徽水利股份无偿划转的股权过户登记、水建总公司划转至安徽省国资委管理以及安徽建工集团产权整体划转给水建总公司等工作。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就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36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361 号)(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披露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目前,本次重组正在持续推进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

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解决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问题,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安徽建工集团承诺将继续秉承本公司作为整合集团下属建筑业、房地产业唯一上市平台的战略规划部署,以整体上市为目标,持续推进内部整合,最终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目前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问题。安徽建工集团承诺将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3年内依法依规完成整体上市工作,以彻底解决与本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此外,安徽建工集团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本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运作。(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的公告《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关于关于避免和解决与安徽水利同业竞争有关事项以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报告期内,安徽建工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目前本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实现安徽建工集团整体上市。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安徽建工集团承诺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安徽建工集团保证,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安徽建工集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将立即停止与本公司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安徽建工集团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本公司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的公告《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关于关于避免和解决与安徽水利同业竞争有关事项以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报告期内,安徽建工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间接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承诺

在本公司发行上市时的承诺: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水建总公司”)放弃与本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保证今后不在中国境内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保证在经营范围和投资方向上,避免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对本公司已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的建设或投资;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不与本公司发生任何利益冲突;以公平、公允的原则处理关联交易;不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财务、人事和经营决策等方面进行控制,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中的控股地位转移利润或以其他行为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水建总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水建总公司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的公告《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水建总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以及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报告期内,水建总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水建总公司承诺未来除因国有企业改革或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等政府原因外,水建总公司不投资或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本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运作。如因水建总公司违反承诺中所作出的承诺而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的,水建总公司将立即停止并纠正该违反承诺之行为,并赔偿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的公告《本公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水建总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以及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报告期内,水建总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管理层和部分董事、监事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15 年 7 月 13 日前任职)和部分董事、监事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总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票不少于 1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5年 7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安徽水利关于公司管理层和部分董事、监事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2015-037〉。)

2016 年 7 月 22 日,本次股票增持计划全部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公告:《安徽水利关于公司管理层和部分董事、监事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89〉。)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晓林

日期 2016-10-28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6-121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第三季度,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新中标工程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