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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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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1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上述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 投资者可拨打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登录网站www.csfunds.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基准日本基金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1.2902元,本次收益分配中每份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35.50%。

3、本次为本基金第七次收益分配,本次之前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已累计分配收益5.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下发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下发红利。

3、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不含)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4、投资者如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一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投资者需要变更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

5、本基金对本公司直销机构设置有最低分红金额的限额,该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所产生的现金红利,在低于1.00元时将不再划转,转为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销售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大连银行、包商银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城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6年第11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6年11月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31日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350088。

4、本基金销售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投资理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城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增加和谐保险为销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务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将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和基金转换业务。

一、具体销售的基金名称及代码如下:

二、“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销售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销售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三、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参加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认)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认)购和定投申购基金的(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费率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认)购业务、定投之日起,将同时参与相关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本公司决定自销售之日起在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业务说明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的相互转换: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000424,B类代码000425)、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92)。

(三)业务规则

1、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1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0)=0元

转入金额=10706.2-0=10706.2元

转入份额=10706.2/1.0135=10563.5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06.2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63.5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办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五、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69

公司网址:www.hx-sales.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任一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类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养老金费率优惠仅限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养老金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转换细则及费率可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minisite/jjzh/)查询。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说明: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其中,同TA基金转换业务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跨TA基金转换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它是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转换的拓展功能,所有转换规则遵从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与本基金为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即相同TA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80008 C 类代码001834)、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80009 C 类代码:080010)、长盛货币市场基金(080011)、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50 C类代码:000052)、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63)、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000424 B类代码:000425)、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54)、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5)、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4)、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8)、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7)、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39)、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92)、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156、C类代码:002157)、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085)、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2300)、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283 C类代码:002284 E类002285)、长盛同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571 C类:002572)、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927 C类代码:002928)、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089 C类代码002090)、长盛同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789 C类代码:002790)、长盛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732)、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3099 C类代码003100)、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3169 C类代码:003170)、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102 C类003103)、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199 C类003200)。

与本基金为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即跨TA基金):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5)、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6)、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7)、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0808)、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0809)、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10)、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12)、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13)、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0814)、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510080)、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510081)、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39)、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100)、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02013)、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02040)、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02053)。

(3)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开通相同TA及跨TA转换业务的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网上直销系统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投的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定投的具体时间、单笔扣款下限等扣款规则等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定投或按照相应途径申购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以上销售机构除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外,其他机构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该定投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等业务,网址为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6年11月4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