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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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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7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6-02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酒钢集团”)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酒钢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4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质押期限6年,相关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酒钢集团于2016年10月27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7%)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在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期限为1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业务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0月27日,到期日为2017年10月27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酒钢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31,600,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9%;本次股份质押后,酒钢集团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3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说明

酒钢集团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酒钢集团公司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