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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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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到期债权未获清偿的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47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到期债权未获清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于2016年1月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了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裕物流”)发行的2015年第一期、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分别为:15国裕物流CP001、15国裕物流CP002),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

2016年8月,国裕物流未能按期兑付到期的15国裕物流CP001,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和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到期债权未获清偿的公告》、《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到期债权未获清偿的补充公告》。

2016年10月29日,国裕物流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15 国裕物流 CP001、15 国裕物流CP002 的主承销商)分别发布了《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5国裕物流CP001”和“15国裕物流CP002”有关事项进展的公告》,截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 国裕物流由于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5国裕物流 CP002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实质性违约,导致财务公司持有15 国裕物流 CP002 的投资款40,354,025.53元到期无法按期收回。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因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国裕物流当前情况对上述投资按比例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目前,公司保持和发行人国裕物流、主承销商浦发银行积极沟通,督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尽快制订并落实债券兑付方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