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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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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公司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6-077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公司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下达(2016)云01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8月更名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发布了临2016-053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截至2016 年10 月31 日,共有99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5,749,054,970.19 元。其中担保债权1 笔,申报金额66,056,920.00 元;普通债权94 笔,申报金额5,656,539,938.94元;税收债权2 笔,申报金额18,762,449.36 元;社保债权2 笔,申报金额7,695,661.89 元。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5日,届时将另行公告债权申报情况。

经昆明中院决定,公司将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子午路新广电大楼北楼)。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债权人核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

2、表决《重整计划》。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签到开始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上午8:30。

2、债权人或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会议。

3、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包括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等。在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前,债权人已向管理人提交过上述材料的,可不必再次提交。

4、由于场地有限,每家债权人可以委托不超过2名代理人参会。

五、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人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债权人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6-078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下达(2016)云01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8月更名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发布了临2016-053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截至2016 年10 月31 日,共有99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5,749,054,970.19 元。其中担保债权1 笔,申报金额66,056,920.00 元;普通债权94 笔,申报金额5,656,539,938.94元;税收债权2 笔,申报金额18,762,449.36 元;社保债权2 笔,申报金额7,695,661.89 元。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5日,届时将另行公告债权申报情况。

经昆明中院决定,云维股份将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鉴于《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将于同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表决时间

i. 现场会议时间: 2016年11月16日14:00。

ii.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5:00至2016年11月16日15: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锦怡花园酒店1号会议厅(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子午路新广电大楼北楼)。

4、 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16年11月7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5、 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6年11月15日就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事项。

6、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详见同日披露的《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机构股东登记办法:机构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其他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提供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印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1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登记地点:云南省沾益区花山街道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云维办公楼 511 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4-3068588、3065539

传真号:0874-3065519

邮政编码:655338

联系人:桂腾雷、潘丽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出现重复投票,均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 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 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五、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腾雷、潘丽

联系地址:云南省沾益区花山街道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云维办公楼 511 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4-3068588、3065539

邮政编码:655338

2、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出资人组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 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云维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管理人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另行通知再次表决时间。若出资人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但《重整计划》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管理人将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若《重整计划》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云维股份破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