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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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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期)
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6年第4期已于2016年10月12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6年第4期的运作期为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10月25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6年10月25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耕传承”)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11月4日起和耕传承开始销售如下基金 , 投资者可在下述基金的申购期内到和耕传承网点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和耕传承的规定为准。

办理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申购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27;办理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28(A类)、040029(B类)。办理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申购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32;办理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时,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40033(A类)、040034(B类)。

一、费用优惠活动

(一) 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11月4日起,投资者通过和耕传承网上交易平台认购、申购(含定投)本公司的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和耕传承公司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各基金的原认购、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二) 费用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和耕传承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和耕传承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参与费用优惠活动的方式和流程以和耕传承的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和耕传承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办法

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站:www.hgccpb.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华安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

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3)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