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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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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6-072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7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5:00-2016年11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1日。

7、出席对象:

(1)2016年11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苏中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毕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涂伟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张伟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向青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陶长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李定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万汝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杜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3选举蒋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经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详细内容分别刊登于 2016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邮寄、传真、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8日下午2:00之前。

3、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出席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袁奕

电话:023-61525006

传真:023-61525007

电子信箱:sxyljw@sina.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00051

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七次(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6年第六次(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会议投票代码和投票名称:

投票代码:360565

投票简称:三峡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分别表决,设置为两个子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2为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议案2为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则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议案1.1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5;

议案1.2选举独立董事 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2选举监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3、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6-073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4日,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公司”)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晖昌宇”)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具体详见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年第八次(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双方就合作目的、合作方式、权利义务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此后合同生效并履行。

鉴于双方之前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取得采矿权许可证的期限已到,同时天晖昌宇全资子公司南江县四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公司”)已经完成了尖山石墨矿采矿权许可证“探转采”所需办理的全部审批文件,仅需按规定缴纳探矿权价款后就可取得采矿权许可证。本着合作共赢、携手并进、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近日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对取得采矿权许可证的期限事项进行了重新约定,以资共同守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双方一致确认如下事实:

1.1自《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均诚实守信,严格遵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截至目前,尖山石墨矿采矿许可证的办理已经获得了法定全部批复文件,主要包括:

《四川省南江县尖山矿区石墨补充勘探报告》评审意见书(评审{2015}188号)及《四川省南江县尖山矿区石墨矿补充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川国土资储备字{2015}102号)。

四川省南江县尖山石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川矿协矿开审{2016}04号)及四川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表(川国土资储备字{2016}26号)。

《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登记号2511922162031)。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提供南江县四通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安全部分审查意见的函》(川安监函{2016}167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江县四通矿业有限公司尖山石墨矿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6}227号)。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表》(编号2016019)等。

目前工作只剩下最后一个步骤,即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发出《探矿权价款缴纳通知书》、天晖昌宇全资子公司四通公司按照该通知给定的期限缴费。四通公司已经完成了尖山石墨矿采矿许可证“探转采”所需办理的全部审批文件,在法律意义上和事实结果上,尖山石墨矿采矿许可证的获取主体均已经确定为四通公司。

1.2由于南江县尖山石墨矿的资源储量属于超特大型规模,天晖昌宇在前期勘探过程中即已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人力,并且按照相关规定,《探矿权价款缴费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就需要企业一次性缴纳全部款项,否则就会产生2%。/天的滞纳金,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巨额负担。因此,渝三峡充分理解天晖昌宇担负的巨大融资压力,即认可天晖昌宇在当前企业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和资金筹措的实际困难,最后一道程序(缴纳探矿权价款)的圆满解决需要一定的融资期限。

第二条 基于前述尖山石墨矿“探转采”的具体进展情况和企业投入及巨大负担,渝三峡在天晖昌宇请求下,本着对企业和项目的良好愿景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经过慎重考虑,双方将《战略合作协议》延长,即在《战略合作协议》第十三条所规定的12个月期限基础上,延续到2017年5月31日止。

第三条 天晖昌宇郑重承诺:

1. 原《战略合作协议》中对天晖昌宇约定的担保条款及有关责任条款保持不变,天晖昌宇将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2. 在渝三峡给予的宽展期内积极推动并最终落实尖山石墨矿“探转采”工作的完成,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采矿证推动双方合作达成预期。否则将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3.本协议与原《战略合作协议》内容保持一致。

第四条 就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或问题,双方应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系《战略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天晖昌宇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