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22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业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2号”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2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筹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将代表公司签署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钟葱先生具体办理“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2号”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3号”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3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筹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将代表公司签署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钟葱先生具体办理 “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3号”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宝庆尚品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向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金一·宝庆定向融资工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筹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宝庆尚品流动资金。公司及持有宝庆尚品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次宝庆尚品发行的定向融资工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宝庆尚品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将分别代表公司及宝庆尚品签署以上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钟葱先生、张鑫先生具体办理 “金一·宝庆定向融资工具”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向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借款、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为深圳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将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以银行及通过融资平台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22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事项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依照《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定向融资工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向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2号”及发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3号”,合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筹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为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拟向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金一·宝庆定向融资工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筹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宝庆尚品流动资金。公司及持有宝庆尚品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次宝庆尚品发行的定向融资工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于2015年8月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于2016年8月到期,深圳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借款、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为深圳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以银行及通过融资平台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宝庆尚品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将分别代表公司及宝庆尚品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钟葱先生、张鑫先生具体办理“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2号”、“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3号”及“金一·宝庆定向融资工具”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定向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定向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 发行定向融资工具事项具体内容
(一) 金一文化定向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1、 定向融资工具名称: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2号;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发行方式及对象:本定向融资工具采用非公开方式向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会员发行;
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
发行利率:本次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人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定向融资工具名称:定向融资工具·金一文化3号;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发行方式及对象:本定向融资工具采用非公开方式向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会员发行;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发行利率:本次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人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宝庆尚品定向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定向融资工具名称:金一·宝庆定向融资工具;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发行方式及对象:本定向融资工具采用非公开方式向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合格投资者会员发行;
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
发行利率:本次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人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宝庆尚品流动资金;
担保约定:公司和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宝庆定向融资工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两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 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一) 宝庆尚品定向融资工具担保事项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正洪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银珠宝首饰销售、设计、研发、展览、维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百货、交电、工艺美术品销售;贵金属经纪;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宝庆尚品51%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宝庆尚品资产总额为139,094.73万元,负债总额101,943.03万元,净资产为37,151.71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12,227.64万元,利润总额8,507.62万元,净利润为6,286.2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宝庆尚品资产总额为153,386.13万元,负债总额116,668.11万元,净资产为36,718.02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103,766.41万元,利润总额1,706.85万元,净利润为1,266.31万元(未经审计)。
2、 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两年
权益人: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合格投资者会员
担保金额:人民币1.5亿元
(二) 深圳金一向银行申请授信担保事项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路2109号维平珠宝大厦西座2楼
法定代表人:钟葱
注册资本:12,076万元
经营范围:文化活动策划;集邮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钱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的销售;钟表、工艺礼品、字画的销售、工艺收藏品(不含文物及限制项目);图文设计(不含限制项目);电话卡的销售、工艺品的批发兼零售及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贵金属工艺品研发设计;3C电子、通讯设备、礼品、健身器材及设备、保健器材、保健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贵金属工艺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
公司持有深圳金一6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金一的资产总额为112,363.68万元,负债总额为96,743.53万元,净资产为15,620.1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39,518.33万元,利润总额为1,649.59万元,净利润为1,220.0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深圳金一的资产总额为144,853.09万元,负债总额132,559.12万元,净资产为12,293.96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330,683.42万元,利润总额-3,981.80万元,净利润为-2,996.19万元(未经审计)。
2、 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与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三年期的《最高额保证合作》,为深圳金一在三年期内每年向该银行申请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权益人: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四、 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1月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6.40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76.61%,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占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9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发行尚需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备案,存在未审批通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