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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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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及收到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6-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6-029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及收到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的原第一大股东为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已被全部减持。

● 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至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结果显示,截止至2016年10

月31日,自然人股东张博芳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10,645,500股(占总股本的0.56%),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的原第一大股东为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已被全部减持。

二、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恒大人寿持股变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市场监察信息,你公司股东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人寿)通过旗下两个保险组合账户,于9月28日至9月30日买入你公司股票9395.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10月31日,上述两账户将所持有的9395.83万股全部卖出。鉴于上述情况,请你公司落实以下事项并予以披露:

(一)恒大人寿于9月28日起买入你公司股票并成为你公司第一大股东,10月31日将所持股份全部卖出。请你公司向恒大人寿核实在较短时间内买入公司股票后又全部卖出的主要考虑,并对外披露。

(二)你公司披露三季报以来,公司股价波动较大。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披露是否存在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三)请你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对外披露。

请你公司于11月2日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三、公司对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交易所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就近期股价波动较大情况及此次第一大股东变更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向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函,就其在短时间内买入公司股票后又全部卖出的主要考虑进行了征询。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复函如下: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2016年11月1日发给我司的《征询函》收悉!现就贵司征询问题函复如下:

我司买入及卖出贵司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当时对资本市场的判断及对贵司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其未在最近三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提示的行业及重大经营决策不确定性等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以下风险因素:

1、行业风险。公司目前营业收入来源于水力发电业务,主营业务相对单一,如受国家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调整、电力市场化和电价形成机制的改革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经营存在一定政策性风险。同时,公司水力发电业务受到降雨量变化的制约,存在因降雨量变化而导致收入不确定的风险。

2、由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且股权比较分散,第一大股东不断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对重大事项决策的不确定性。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已披露事项外,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鉴于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股权分散的情况,公司将定期关注第一大股东持股或变化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