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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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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6-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6-10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或“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99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91,875,264股股份、向吉伟发行66,223,003股股份、向吉祥发行66,223,003股股份、向吉喆发行29,798,597股股份、向上海铭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399,900股股份、向上海铭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74,834股股份、向上海劲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536,386股股份、向上海翌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653,564股股份、向上海彤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728,993股股份、向上海劲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810,528股股份、向上海彤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89,224股股份、向上海翌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11,056股股份、向李献来发行110,241,798股股份、向李佩发行25,939,257股股份、向李佳发行25,939,25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7,413,44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要求及股东大会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6-11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或“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71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获得有条件通过。2016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项作出正式批复。公司相应对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因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报告书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说明,并删除与审核相关的风险提示。

修订后的报告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修改内容,在了解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信息时,应以本次披露的报告书全文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