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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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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8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各位持有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赵宁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24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660万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应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

表决结果:同意6,66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雷军、尹梦葶、刘福民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雷军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6,66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进行管理与监督;

(3)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4)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6)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7)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8)提议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6,66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案)》及摘要。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额认购由华宝信托设立的华宝—浦发金钰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一般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六个月内,委托华宝信托通过信托计划直接(或间接通过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金信托)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6,66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