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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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2016-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6年11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金代码:150227)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银行分级,场内简称:银行指基,基金代码:160631)(以下简称为“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6年11月1日,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银行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鹏华银行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6年11月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银行A份额将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1月3日鹏华银行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1月2日的鹏华银行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银行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0月31日的收盘价为1.073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28元,与2016年11月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1月3日当日鹏华银行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银行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银行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银行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银行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金代码:150227)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银行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6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银行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6年11月1日起调整为4.50%。

5、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银行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银行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6年11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互联网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基金代码:150245)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简称:互联网,基金代码:160636)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6年1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1月3日鹏华互联网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1月2日的鹏华互联网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互联网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1月1日的收盘价为1.132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76元,与2016年11月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1月3日当日鹏华互联网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6年11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证券分级,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6年11月1日,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证券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鹏华证券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6年11月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券A份额将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1月3日鹏华证券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1月2日的鹏华证券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证券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0月31日的收盘价为1.074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37元,与2016年11月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1月3日当日鹏华证券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证券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证券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证券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证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证券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证券A份额、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6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6年11月1日起调整为4.50%。

5、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证券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证券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6年11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互联网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基金代码:150245)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简称:互联网,基金代码:160636)(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6年11月1日,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互联网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鹏华互联网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6年11月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互联网A份额将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1月3日鹏华互联网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1月2日的鹏华互联网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互联网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1月1日的收盘价为1.132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76元,与2016年11月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1月3日当日鹏华互联网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互联网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互联网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互联网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互联网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互联网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互联网A份额、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互联网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基金代码:150245)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互联网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6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互联网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6年11月1日起调整为4.50%。

5、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互联网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互联网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6年11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基金代码:150237)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环保分级,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34)(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6年11月1日,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环保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鹏华环保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6年11月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A份额将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1月3日鹏华环保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1月2日的鹏华环保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环保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1月1日的收盘价为1.08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33元,与2016年11月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1月3日当日鹏华环保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环保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环保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环保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环保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环保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基金代码:150237)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环保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6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环保分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6年11月1日起调整为4.50%。

5、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环保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环保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鹏华银行A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

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6年11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金代码:150227)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银行分级,场内简称:银行指基,基金代码:160631)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6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1月3日鹏华银行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1月2日的鹏华银行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银行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0月31日的收盘价为1.073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28元,与2016年11月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1月3日当日鹏华银行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6年11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基金代码:150237)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环保分级,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34)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6年1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1月3日鹏华环保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1月2日的鹏华环保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环保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1月1日的收盘价为1.08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33元,与2016年11月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1月3日当日鹏华环保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鹏华券商A级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

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6年11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证券分级,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6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1月3日鹏华券商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1月2日的鹏华券商A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券商A级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0月31日的收盘价为1.074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1.037元,与2016年11月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1月3日当日鹏华券商A级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协商一致,决定参加招商证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招商证券交易系统有效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下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3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招商证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招商证券或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四、具体优惠措施

1、优惠活动期间,凡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可享1折优惠。适用于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招商证券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重要提示

1、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交易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2、本基金优惠前的申购费率参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3、招商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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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1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