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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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6-5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下午3:00至2016年11月3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朱军董事长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4人,代表股份255,286,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50,529,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60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4,757,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2%。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2人,代表股份255,063,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55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50,308,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7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4,754,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7%。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2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22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会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5,12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139,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4,900,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5%;反对139,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5,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86%;反对139,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8%。

A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701,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3%;反对139,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8%。

B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喜明、王焯杰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6-5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证券代码:000045/200045)自2016年8月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8月5日、8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23号)、《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6-24号)。2016年8月17日,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证券代码:000045/200045)自2016年8月18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8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2016-25号),8月25日、9月1日、9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27号、2016-33号、2016-34号)。停牌期满1个月后,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期间安排公告》(2016-36号),于9月26日、10月10日、10月17日、10月25日和11月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41号、2016-42号、2016-45号、2016-50号和2016-53号)。

停牌2个月期满前,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47号)。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自首次停牌之日累计停牌不超过3个月(即2016年11月3日前)。

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11月3日前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重组方案复杂,重组各方需就方案进一步论证、商讨和完善,并就交易细节进行沟通与谈判;同时,本次重组涉及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尽职调查工作量大,所需时间较长,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6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6-48号)。

2016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披露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54号)。

因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2017年2月3日前)。

公司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