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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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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6-05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3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关于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质押交易情况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11月2日,三鼎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14,200,000股质押给兴业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1月2日,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并已办理相关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三鼎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337,5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2%,其中质押股份329,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3%。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6-05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3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俊元先生关于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王俊元先生于2015年8月2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13,125,000股质押给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6-042),2016年10月28日,王俊元先生将上述用于质押式回购业务的13,125,000股权解除质押,此次解除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8%,并已办理相关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王俊元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其中质押股份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

股票代码:601113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王俊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0%;其中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俊元先生计划未来3个月内(自2016年11月4日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王俊元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截止本公告日,王俊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0%;其中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26,0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即公司总股本的3.1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12,000,000股,将在解除质押后进行减持。

(三)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五)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视市场价格确定

(六)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产配置需要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王俊元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