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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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16-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6—08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发行银行间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6年10月19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期1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ly.com)。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于2016年10月12日出具的中市协注[2016] SCP310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2016年10月12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根据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 SCP310号)文件,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发行了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后,公司已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金额20亿元已全部发行。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后续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