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简称:阳光城 股票代码:000671
债券简称:15阳房01 15阳房02 15阳光03 15阳光04 15阳光05 16阳光01 16阳房02 16阳光03 16阳城01 16阳城02
债券代码:112260.SZ 112267.SZ 118390.SZ 118421.SZ 118490.SZ 118696.SZ 118753.SZ 118814.SZ 112436.SZ 112452.SZ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中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2015年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40号”文核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8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年7月31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阳房01”,债券代码“112260”)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5阳房01尚在存续期内。
2015年8月13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5阳房02”,债券代码“112267”)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3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5阳房02尚在存续期内。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5]482号”无异议函许可,阳光城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年10月28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5阳光03”,债券代码“118390”)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5阳光03尚在存续期内。
2015年11月12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15阳光04”,债券代码“11842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5阳光04尚在存续期内。
2015年12月9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债券简称“15阳光05”,债券代码“118490”)的发行,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5阳光05尚在存续期内。
二、2016年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6]233号”无异议函许可,阳光城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6月7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阳光01”,债券代码“118696”)的发行,发行规模为22亿元,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阳光01尚在存续期内。
2016年7月25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阳房02”,债券代码“118753”)的发行,发行规模为31.1亿元,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阳房02尚在存续期内。
2016年8月24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阳光03”,债券代码“118814”)的发行,发行规模为6.9亿元,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阳光03尚在存续期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96号”文核准,阳光城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6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8月30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阳城01”,债券代码“112436”)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3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阳城01尚在存续期内。
2016年9月27日,发行人完成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阳城02”,债券代码“112452”)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3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阳城02尚在存续期内。
三、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16年10月31日公告的《关于当年新增债务的公告》,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债务(含公司债等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37.42亿元的20%。
2016年,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及公开发行公司债,累计新增债务融资86亿元,上述新增债务融资部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即用于替换原有融资,优化债务结构。
2016年,发行人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累计净增加借款余额139.76亿元。上述新增借款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上述新增融资数据尚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及2016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新增借款及担保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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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
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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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16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