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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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6—92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14:30,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成都君豪酒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选举张烨炜先生、李建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张烨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选举李建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投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9日8:3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曙光国际大厦1栋20层2028号;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赵吉杰、张 珺

(2) 电话:028-67691568

(3) 传真:028-67691570

(4) 电子邮箱:hwgf0757@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烨炜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乐山师范教育学院法律专业。历任四川成都众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成都高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央济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四川央济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烨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上述单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辉先生,1968年出生,民进会员,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羊城晚报社会计师、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光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广州光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顾问。李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上述单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7”,投票简称为“浩物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选举票数: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则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对累积投票决议事项,请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您对该候选人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