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6-05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8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85号)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