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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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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招商创融-金科股份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6-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111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招商创融-金科股份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按揭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开展按揭购房尾款的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设立招商创融-金科股份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详见2016-056号、2016-059号公告)。

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收到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招商资管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招商创融-金科股份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2031号)。本次专项计划最终获准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资管报送的招商创融-金科股份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招商资管应当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提交完整的挂牌转让材料。

三、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招商资管如发生影响本次资产证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112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号、2016-015号)。

2016年11月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