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7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新材”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对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度问询函【2016】第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问询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1、公司三季度报告前十名股东中恒大人寿通过旗下账户传统组合A和万能组合B合计持有你公司股票11,780,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截至2016年10月31日,恒大人寿通过旗下账户传统组合A和万能组合B合计持有我公司股票1,547,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公司向恒大人寿保险公司发函就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意图进行了征询,恒大人寿回函确认恒大人寿买入及卖出我公司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当时对资本市场的判断及对我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就相关重大事项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后确认上市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恒大人寿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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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减持行为属公司董监高因个人资金需求对个人股份陆续进行的减持,不存在窗口期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情形。
4、2016年3月,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受让陆志宝所持公司9.44%的股份。上述权益变动后,陆志宝和万邦德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分别持有公司9.44%的股份。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咨询了万邦德集团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有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万邦德集团回复称目前无具体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是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发展情况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万邦德集团增持后持有的栋梁新材股份数超过陆志宝所持股份数,届时万邦德集团为本公司唯一控股股东。
5、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597,556.85万元,同比下降27.89%,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上海兴栋铝有色金属贸易额,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有色金属贸易额有较大下滑所致。
(2)201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5.98万元,同比下降19.71%,主要系公司主要业务铝型材产品市场竞争激烈,铝型材销量及毛利率均有所下滑所致。
(3)2016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度增长,主要系:1)2015年末采用票据结算货款较多,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导致三季度末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下降13,719.92万元;2)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销售订单安排生产,合理控制存货数量,导致三季度末存货余额较期初下降7,334.70万元。
6、公司2016年期初应收账款1.14亿元,2016年第三季度末应收账款2.16亿元,较年初数增长88.71%,主要系公司对经销商的回款考核以会计年度为考核期,四季度回款较多,年末余额相对较低,相应三季度末应收账款相对年初数来说金额较大。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