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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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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6-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16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船厂”)拟与北京海越同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同舟”)共同投资设立江苏船海防务应急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金额在董事长权限范围之内,无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天沃科技、红旗船厂与海越同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非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6835905545C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工业集中区伟业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经营范围:船舶(含消防船)及起重机械制造、修理;船用柴油机及煤矿机电设备制造、修理;军用特种汽车改装(含舟桥);舟桥、军辅船舶的设计、生产和服务;金属构件加工与安装;雷达反射器的制造、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并提供上述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日,红旗船厂的股东结构为:

无锡红旗船厂是我国较早进入军品科研与生产领域的厂家,为原总装备部工程兵渡河桥梁装备的专业生产基地之一,拥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军工保密二级资质、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北京海越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05T185A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西大街36号9层C12室

法定代表人:伍玉英

经营范围: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日,海越同舟的股东结构为:

海越同舟致力于高性能船舶、高端海工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通过与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研究院所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船海工程设计及建造工艺技术,先进船海工程配套装备制造技术。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航运、造船、服务保障等信息产业化,高性能的仿真分析、工程化试验技术、产品测试服务,以及先进材料和制造领域内的应急工程等提供服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江苏船海防务应急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经营范围:高技术船舶、高端海工装备、特种浮桥和钢桥、应急交通装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和销售;并提供水上施工、交通运输和海洋开发装备整体方案的技术咨询和销售;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土木建筑工程研究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基本内容

1、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2、经营管理

船海防务董事会由7人构成,其中天沃科技任命3人,海越同舟任命2人,红旗船厂任命2人。董事长由天沃科技提名。船海防务设监事1名,由天沃科技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构成:设总经理、常务副总、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名、副总工程师若干。董事长、财务总监由天沃科技提名;总经理、常务副总、总工程师由海越同舟与红旗船厂共同提名。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由船海防务董事会另行商议。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任命。

五、投资行为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在军品科研领域加大投入的重要举措,将提升公司、红旗船厂在军民两用应急装备、高技术船舶和高端海工装备等领域的研发、生产、服务能力,进一步构建公司军工、海工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2、江苏船海防务应急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成立,将着力打造技术与人才密集、掌控核心技术、具备全球化资讯视野的新式发展模式。着力建设发展:高性能仿真计算分析手段,支持远程与云计算服务;综合船舶与海洋工程试验研究能力,支持机理性与创新性的水中复杂环境船海工程装备试验分析研究;先进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技术,以支持复杂、高精度、新材料的船海工程系统设备加工建造。

3、本投资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船海防务应急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7日